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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2010年硕士复试录取原则及办法

吉林艺术学院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及办法
   


  为做好我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遵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办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将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2、2010年我院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126人,艺术硕士招生计划数为40人,复试实行差额的方式。
  3、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导师队伍等综合因素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名额,原则上按导师的倍数确定复试名额,其中舞蹈学按导师的四倍数进入复试。
  4、我院报考学术型研究生中音乐学的管弦、声乐、民乐、美术学的油画当代艺术研究、当代艺术图式研究方向的线上考生,根据国家政策,可申请调剂到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艺术硕士。
    5、对于考前没有明确选择导师的考生,请在参加复试前填报《吉林艺术学院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时明确选择导师。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复试。
  2、复试前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3、专业复试由各培养单位组成评分小组进行评分。
  4、复试满分为180分,其中专业主科为120分,综合素质考察为30分(口试),外语30分(外语考试内容为听力测试20分和口试10分两部分),  其中外语30分为参考分,不计入录取总成绩。艺术硕士和拟调剂到艺术硕士考生不参加外语考试。
  5、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研究生处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任 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本次招生复试工作。
  6、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考试、评分及考务工作。
  三、复试时间
  复式将于4月17-18日进行。
  四、录取
  1、学院将依据招生计划、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时,初试文化课成绩不再计入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将初试专业成绩的50%和复试专业成绩的50%相加作为考生总成绩。
  3、复试主科成绩低于72分、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重要提示:由于是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全部被录取,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本院复试或向其他院校调剂。学院也同意有资格进入我院复试的考生同时参加其它院校的复试。详情请咨询研究生处。

  附件:一、吉林艺术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二、吉林艺术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考生须知
  三、吉林艺术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四、吉林艺术学院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五、吉林艺术学院2010年研究生初试成绩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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