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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南大学理学院接收推免生细则

  据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江南大学理学院接收推免生细则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为了顺利开展接收推免生工作并保证接收工作的科学规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江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接收推免生组织实施工作。

  二、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系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申请者本科专业需与我们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招生专业

  应用数学、光学工程(学术、专业)

  四、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公告信息报名、缴费;申报时间:9月20日-9月25日;

  (二)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

  (三)复试采用面试形式(现场或视频),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日期9月20日起;

  (四)学院对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体检表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在本科就读学校校医院体检,体检表交申请学院)的推免生在管理后台输入复试成绩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五)收到推免生待录取通知的须8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六)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二)被我院录取的“985”、“211”大学和其他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我院将给予优秀新生助研经费,经费额度依次为12000元/人、8000元/人和4000元/人。推免生源(不含专项计划),入学后同时享受学校给予的0.5—1万元/生的优秀新生奖;

  (三)推免生具有选取导师优先权。

  六、其他事项说明

  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

  Email:1223888444@qq.com

  八、本细则经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由本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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