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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细则

  据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细则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根据《江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我院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

  考生须取得本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资格,通过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方可参加复试环节。

  二、接收专业

  学术型:分析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以学校研招办公布为准。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1、提交材料

  有意向申报我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生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或拍照)发至指定邮箱516743845@qq.com。

  ①如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

  ②如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提交获奖证明材料;

  ③体检表(可10月20日前快递邮寄至学院)。

  2、复试形式:

  根据申请情况集中分批次进行视频或电话面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3、复试考核内容

  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创新能力及创新意识、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4、复试考核成绩

  ①由面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②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

  5、9月28日,考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浏览报考须知,填报志愿、办理缴费,并在学院通知的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6、我院复试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拨,集中分批次进行,额满为止。

  四、接收名单的确定方法

  1、按照申请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类排序,根据学校确定的接收比例,按序予以确定考核合格名单;

  2、面试不合格者不予接受;

  3、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成果,或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表现突出者,予以优先接收;

  4、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学校奖励政策

  1、对于我院正式录取的“985”和“211”高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不含支教团等专项计划),学校将给予1万元/生优秀新生奖。对来自非“985”和“211”高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不含支教团等专项计划),学校将给予5000元/生优秀新生奖。

  2、对于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可优先安排导师进行师生双选,提前进实验室,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海外研修计划和硕博连读计划。硕士期间成绩优异者有机会获得2万元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其他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六、其他

  1、考生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受到处分;

  ②出现不及格课程;

  ③未取得学士学位;

  ④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2、本细则未尽事宜仍按照《江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3、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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