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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文件

  建筑〔2019〕15号

  关于公布《建筑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全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照《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2019〕65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公布《建筑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建筑学院

  2019年9月6日

  建筑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本院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荐细则

  (一)推免名额

  学院共有推荐名额,正选4名,候选1名。建筑系推荐正选2名,城乡规划系推荐正选1名,风景园林系推荐正选1名。余下的1名候选名额,由建筑系、城乡规划系、风景园林系各自推荐备选,学院集体讨论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系里推荐的正选、候选名单进行综合考量,集体讨论,最终决定。

  (二)入围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GPA(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15%以内,且大一至大四各学期设计类课程成绩良及以上。

  6、外语水平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7、对于专业特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可以将GPA(平均学分绩点)放宽至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1)获得全国级(或以上)设计类奖项三等奖以上,且排名为第一作者。奖项如下:

  建筑类:UIA国际建协学生竞赛、国际威卢克斯建筑学生设计大赛(IVA)、Archiprix全球建筑毕业设计大奖赛、亚洲建协学生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作业观摩、中联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AutodeskRevit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台达杯国际太阳能建筑设计竞赛、亚洲建筑新人战;

  城乡规划类: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ISOCARP))、联合国人居署、国际住房与规划联合会、亚洲规划院校联合会(APSA)、全球规划院校组织联席会(GPEAN)、城市规划教育联席(CUPEN)、国际中国规划学会(IACP)等国际机构不定期组织的竞赛;全国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作业交流和评优;

  风景园林类:IFLA国际风景园林学生设计竞赛、ASLA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年度奖、美丽奖世界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新人杯”全国大学生室内设计竞赛、中国环境设计学年奖;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教育部学科评估认可的国内学术期刊,且已见刊的专业论文,具体期刊如下:SSCI、A&HCI、CSCD、CSSCI、建筑学报、时代建筑、建筑师、风景园林、中国园林、国际城市规划、现代城市研究、新建筑、古建园林技术、世界建筑、建筑创作、规划师、室内设计与装修、中国城市林业以及华侨大学期刊分类中规定的二类及以上期刊。

  (3)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为第一位)。

  (4)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奖项。

  (三)综合评分

  1、本次综合评分由绩点分数和个人奖励分数两部分组成,绩点权重占比为90%,个人奖励权重占比为10%(最高不超过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l绩点分数=绩点(5分制)*20*90%

  l个人奖励分数=竞赛1分值+竞赛2分值+论文分值+挑战

  杯成绩分值+……

  综合得分=绩点分数+个人奖励分数

  2、个人奖励分数计算由建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核准、认定,具体方法见附件3,不同专业计算方法不具有可比性。

  3、综合得分各专业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自主报名: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9月11日12:00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1)、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本科专业)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及论文发表证明等,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D5-301王小玥老师处,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请以专业+名字命名,发至邮箱:jzxyhqu@126.com。

  (二)资料审核通过后,暂定于9月12日进行成绩计算。

  (三)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将于9月17日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汇总材料后统一上交研究生院。

  (四)学校审定推免生名单:学校对学院报送的推免生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并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hqu.edu.cn/)进行公示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五)9月25日后(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部通知为准)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六)9月28日起(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部通知为准),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注意事项

  (1)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①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②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并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建筑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1.华侨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2.华侨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3.华侨大学期刊分类

  抄送:院领导,各班级

  建筑学院办公室2019年9月6日印发共印3份

  附件【附件1:华侨大学2020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2:华侨大学2020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理工科).pdf

  附件【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人文社会科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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