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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侨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境外研究生相关工作,提升境外研究生生源基数和质量,学校现开展面向全校2019年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具体工作参照《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2018〕55号文件)执行。本项推免工作不占用国家计划推免生名额和国家计划招生名额。

  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港澳台、华侨、外国留学生应届毕业生,其中:香港、澳门考生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往来大陆通行证、有效身份证明;华侨考生持侨居国永久居留相关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国留学生持有效护照。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课程成绩均不低于60分。

  4.本科毕业后无就业计划。

  5.有参加院级、校级及以上竞赛活动并获奖者,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1.组织报名。符合推荐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境外生按

  照要求准备材料,提交书面申请。

  报名截止时间11月30日17:00。学生本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厦门校区行政楼A611岳老师,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404吴老师)。

  申请材料包括:

  ①《2019年境外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

  表》(本表须由学生本人所在学院给出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②身份证件: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往来大陆通行证、有效身份证明;华侨永久居留相关证明及护照;外国有效护照;

  ③本科在学证明及大学四年成绩单;

  ④两份推荐信;

  ⑤研究生学习计划(不少于800字)。

  2.选拔推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学生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研究生院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后,由接收学院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组织面试;综合考量确定录取名单。

  3.境外推免生被录取后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有关要求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推免事宜咨询:

  联系人: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岳老师;

  联系电话:************;

  报考咨询QQ群(请务必加入):199185964。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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