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2006年,经中俄两国教育部批准,在黑龙江大学成立中俄联合研究生
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2006年,经中俄两国教育部批准,在黑龙江大学成立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的学生采取联合培养模式,由中俄双方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和教学内容,双方导师共同授课并指导,按照两校有关规定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可获得中俄两国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2012年,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计划在中国招收硕士研究生20人。
一、培养目标
具有良好的俄语沟通能力和俄罗斯学术背景,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知识,能够从事科研、教学或专门的技术和管理工作,服务于国家对俄战略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与报名办法
参见《黑龙江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外语语种须为俄语。
三、招生专业和名额
化学、生物学,每个专业10人。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参见《黑龙江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试在学校复试内容上,增加俄语语言考核比重。
五、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3年,分为课程学习与论文写作(含科研实践)二个部分。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课程安排由中俄双方共同确定。
1.课程学习:在中国和俄罗斯进行,由双方的教师讲授课程。
研究生入学后需通过俄方的俄语水平考试和专业考核,方可取得俄方学籍。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根据情况在课程学习阶段安排俄语强化培训。
2.论文写作(含科研实践):取得俄方学籍的研究生由中俄双方导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以俄方导师为主导师,指导科研实践和论文写作。申请俄罗斯学位者须在俄罗斯进行论文答辩。
未取得俄方学籍的研究生按照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
六、学位授予
完成学业,成绩符合要求,并通过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中国硕士学位,颁发中国研究生毕业证书;
完成学业,成绩符合要求,通过俄罗斯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俄罗斯硕士学位。
七、学费
与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相同。计划内录取不交学费,计划外录取学费9000元/年。取得俄方学籍研究生赴俄学习期间不再向俄方缴纳学费,但其他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黑龙江大学C区26号楼中俄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 8660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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