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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是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等十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综合性大学,设有 5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1 个一级学科和 16 个二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13 个一级学科和 112 个二级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另有 6 个专业学位授予权; 2 个国家重点学科, 2 个学科群、 1 个一级学科、 21 个二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 500 余名,在校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 2300 余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近 2000 名。初步建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完备、培养模式多样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2009 年黑龙江大学共有十个学科门类 30 个一级学科的 101 个学科专业和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MBA)2 个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1500 名左右。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 一 )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 ( 计算截止日期为 2009 年 9 月 1 日 ) ,毕业后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 二 )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 符合 ( 一 ) 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 ( 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 。

( 三 )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 符合 ( 一 ) 中第 1 , 3 , 4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硕士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于 10 月份到教育部指定网站报名。 11 月中旬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 学生证 ) 和网报编号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可到本省招生办指定报考点就近报考。具体事宜届时见详细通知。未获网报编号者不可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四、考试与录取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一般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二门业务课。教育学 ( 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 和历史学两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MBA) 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即综合能力和外国语 ( 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进行 ) 。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还有农学门类和工学门类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包括软件工程)。

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教育学和历史学两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为 300 分;其它学科专业 (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单考 ) 的两门业务课各为 150 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MBA) 的综合能力科目满分为 200 分,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外国语科目不含听力内容。考试时间为 2009 年 1 月中旬 ( 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 ,地点为本人报名点。

初试成绩于 3 月初在网上公布,我校网址: www.hlju.edu.cn 。 4 月中旬,我校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复试通知书。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二门专业课。此外还包括报考资格审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调档审查等 ( 关于复试的详情请登录黑龙江大学网站查阅《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规则》 ) 。复试时间为 4 月下旬。复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 6 月底。

五、培养环节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习成绩优秀,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在本专业有突出成果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具体规定见《黑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计划内录取不交学费,计划外录取须交学费 7000 元 / 年 ( 法律硕士专业 8000 元 / 年,工商管理硕士 28000 元 ) ,计划内和计划外录取者均为国家统招研究生,非定向委培生可参加全国毕业生统一分配 ( 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 。

硕士研究生培养包括课程和修读和学位论文二个环节,时间比为 1:1( 法律硕士为 2:1) 。在学期间,计划内录取研究生享受助学金待遇,所有研究生均享有参评奖学金的权利。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奖学金和科研奖励两种,具体内容可到我校网站查阅。研究生就读期间,我校可提供助教、助工等岗位,每年约有 40% 的研究生从中受益。

本简章介绍了我校 2009 年招收硕士生的专业、人数、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等内容,供考生参考。招生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只是预测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报考时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另外,我处不办理参考书订购业务,请考生自行购买。

专业目录 初试参考书目 复试参考书目 同等学力复试加试参考书目 常见问题解答


拟报考我校环境科学、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司 [2008]10 号)文件精神,授予理学学位的力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等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其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即业务课一)须使用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将环境科学、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等 3 个学科的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即业务课一)调整为自命题数学(理),科目代码、科目名称、参考书目等信息请查询《黑龙江大学 2009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二 〇〇 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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