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黑龙江大学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
黑龙江大学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保证推免生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年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2013年推免生工作的总体安排,推免生工作的推荐和接收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至10月20日,其中推荐工作须于10月8日前完成,接收工作须于10月20日前完成。
第三条 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黑龙江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张政文
常务副组长:丁立群
副 组 长:曲科军 关 健 何 颖
成 员:田成义 丁 宏 蒋 鲲 董玉庭 吴 珩 李洪波
乔 榛 白文昌 张 显
(二)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主 任:董玉庭 王司瑜
副主任:刘凤影 贲 利
成 员:刘义波 徐广东 穆丹阳
(三)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科带头人及专业教师等为成员的5~7人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和接收工作。
二、推 荐
第四条 教育部本年度向我校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为282名,其中学术学位推免生名额170名(含“协同创新”计划专项名额16名,辅导员推免生专项名额6名),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112名。另外我校今年首次获得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名额为3名。我校推荐人数与教育部下达名额相同,即推荐比例为1:1。
第五条 推免生名额分配,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情况、实验班毕业生情况、”协同创新”计划人才培养需求、学位点分布及学科建设需要等实际状况,向各学院下达推荐名额。
第六条 我校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协同创新”计划推免生、辅导员推免生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四类。“协同创新”计划推免生名额由学校单独下达,专项使用;辅导员推免生部分计划单独下达,专项使用。辅导员推免生由学工部负责组织推荐,由我校接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担任学生政治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由团委负责组织推荐,由我校接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第七条 推免生应符合以下推荐标准: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一般专业的普通推免生测评总分(具体测评公式见本细则第八条(一),下同)排名应在本专业前20%,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专业成绩排名(具体计算办法见本细则第八条(二),下同)在本专业前20%~30%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方可考虑创新能力加分,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实验班的推免生测评总分排名应在本班级前50%,综合排名在本班级前70%。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50%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方可考虑创新能力加分,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辅导员推免生的测评总分排名应处于本专业前35%,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且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并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测评总分排名应处于本专业前35%,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且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必须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和志愿服务工作经历,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详细要求见《黑龙江大学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附件5)。
“协同创新”计划推免生测评要求与普通推免生要求相同,如生源不足无法完成推免计划,则该专项计划名额收回,由学校统筹分配。
(四)原则上以黑龙江大学为考点的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原四级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类专业学生的第二外语校内四级教学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提供其它有公信力的外语资质证明,如PETS4:60分、IELTS:5.5分、TOEFL:550分、BFT(中高级):120分等。
(五)原则上以黑龙江大学为考点的计算机等级考试(文科省一级,理科省二级)成绩及格。
(六)无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而挂科的必修课程。
(七)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且无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八)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九)学业导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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