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学专业学位硕士(单独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和决策,负责本单位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组 长:孙澄
副组长:刘京
成 员:薛名辉、邱志勇、吴松涛
秘 书:刘安莲
2. 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为保证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深入发挥监督作用,学院设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张国宏
成 员:邵郁 董慰 赵来旭
注:监督电话:86281060 86281189 86281165
二、复试资格线及复试名单
详见:http://arch.hit.edu.cn/2021/0320/c11948a252060/page.htm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需提供:
(1)考生初试报名准考证扫描件一份;
(2)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3)一张本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的照片(要求照片清晰,不要遮挡面部)
提交形式: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所对应的材料及上述(1)-(3)材料扫描版放置于文件夹之后进行压缩。文件夹命名方式为:资格审查-姓名-考生编号。所有Word文件需转换成PDF格式,图片文件宜采用JPG格式。
邮件标题命名方式同上,提醒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命名。邮件一经发送,不得修改。未在截止时间前发送以上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提交截止日期:2021年3月30日17:00之前
提交联系人邮箱:刘老师644139094@qq.com
考生根据学院统一安排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考核,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线上综合素质考核部分,150分,第二环节为线上专业综合测试,200分。复试总时长约30分钟,复试总分值为350分。
1. 第一环节为线上综合素质考核(150分)
本环节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分析表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等。
考生首先进行自我陈述,用时不超过7分钟。陈述内容包括:
(1)考生自我陈述个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工程实践情况等。陈述包含一分钟左右英文自述;
(2)考生陈述其所参与或负责的代表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所亲自参与的各类项目、科研或工程实践、综合设计等。
考生陈述完毕后,考官进行提问,考生做出回答。提问部分不少于6分钟。
考生自我陈述部分可事先制作PPT,于面试时共享屏幕播放。
2. 第二环节为线上专业综合测试(200分)
主要考核专业综合知识,结合考生自我陈述的代表性项目或实践类项目,考官通过与考生互动问答,考察相关知识及其掌握和应用水平。时长不少于12分钟。
3. 复试平台及演练
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指南参照(附件3)。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拟定为腾讯会议,操作指南;备用平台为钉钉,操作指南。考生提前下载好复试平台的软件客户端,学习并掌握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
平台(含备用平台)演练时间:4月1日13:00开始,腾讯会议(会议号672822464)。
4. 复试流程
(1)4月3日正式复试。早7:00考生线上报到并检查考生身份、考试环境、计算机设备等。8:00起开始复试。复试当日的具体流程在4月1号演练时布置,学生参加复试的复试考官组分配以及复试顺序均随机产生。考生应按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考场通知。
(2)如遇网络卡顿严重影响复试效果,已完成部分正常打分记录在案,受严重影响环节利用缓冲时间适当延时补足复试时间。若卡顿时间过长,不能以缓冲时间补充,则待全部考生考完后追加未完成环节的考试。若追加复试环节仍存在网络不佳的状况,则在保持学生视频在线的情况下,对学生进行电话复试并根据学生复试表现进行打分,不再追加复试。如事后调查发现学生故意制造网络故障,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3)考生应具备双机位视频,主机位采用电脑+音视频设备,视场为考生正面,副机位位于考生斜后方,视场为考生与主机位电脑以及相关设备全景。确实难以配备双机位的考生与学院联系说明情况,经学院同意后可以采用单机位考试。学院将在复试平台演练时进行网络复试的详细流程培训。正式复试前学院会组织考生进行有关操作的介绍,并适当模拟考试主要流程。考生有义务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接受相关培训和试操作。因未接受培训和试操作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
(1)学院将对复试阶段的线上综合素质考核和线上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最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总分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统考前三科总分排序。
六、其他相关说明
(1)考生应认真阅读《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守则》(附件4),如果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在考生入学甚至毕业后被发现并确认,学校将根据相应规定取消其学籍或撤销已获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2)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本人现实表现材料。
(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并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其他信息请考生关注:
哈工大建筑学院网站http://arch.hit.edu.cn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644139094@qq.com
办公地点:建筑学院建筑馆32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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