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河北研招网 >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 考研录取

2014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及分工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由陈忠海任组长,主要成员包括师涌江、马立山、郝桂珍、孙勇、刘春蕾、潘志信、王霞、洪静。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要求组织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由5名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各复试工作组配备复试秘书1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师涌江、陈忠海、贾玉贵、潘志信、赵领军、孙勇(秘书);
  市政工程:马立山、郝桂珍、南国英、王霞、刘佳君、杨国丽(秘书)。
  3.学科复试工作组向研究生部推荐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阅卷人员(每门课程推荐2名)。命题程序及保密要求执行初试自命题相关规定。
  4.学科复试工作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测试办法程序、评分标准和面试顺序等,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的范围、办法及评分标准需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5.复试工作组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内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派专人核对考生身份真实性,保存好面试原始记录,面试结束给出综合评语和分数。
  6.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完成后,在复试结束后,将以下材料报研究部。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4年拟录取硕士生综合排序汇总表》
  (3)考生身份确认表,各复试工作组组长签字
  (4)每专业可报适量备取的考生,按成绩排序
  三、复试及调剂工作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二)调剂程序
  1.在国家分数线未下达之前,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4年调剂考生信息登记表》,填写发送至邮箱jyyjszs@126.com,进行预报名。
  2.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务必在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
  3.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及预报名登记进行信息审核,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部统一公布,通过调剂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下载。
  四、复试考察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考察内容
  1.专业课考试(笔试)
  2.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在专业课考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4.调剂考生参加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复试笔试科目为拟调入专业的复试科目。
  5.资格审查:
  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1寸证件照一张(体检时使用);
  (4)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奖学金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