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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甘肃政法学院考研问答


   1、问:你校2007年哪些专业招生?2007年共招收多少硕士研究生?

  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2007年首次招收下列法学类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等5个专业。2007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60名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2、问:你校法学类专业都包括哪些研究方向?

  答:我 校2007年招收的民商法学专业包括民法学、商法学、合同法学和婚姻家庭法学等研究方向;诉讼法学包括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以及侦查学、 物证技术学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包括中国宪法学、比较宪法学、人大制度研究、民族区域法制等研究方向;经济法学包括市场管 理法、宏观调控法和环境与资源法等研究方向;刑法学包括中国刑法学、犯罪学和刑事政策学等20个研究方向。

  3、问:报考硕士研究生需要具备什么资格?

  答: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法学类各专业;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07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报考国家计划外硕士研究生年龄不限。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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