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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甘肃政法学院考研问答

  4、问:你校招收公安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有何特殊要求?待遇如何?

  答:我校招收的公安专业方向(侦查学、物证技术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除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外,一般与其他专业方向招收条件相同。对公安专业方向考生的身体要求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执行。

  考生被录取为我校公安类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服装,享受公安类专业补助。

  5、硕士研究生是否交费?

  答: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国家计划外。国家计划内包括非定向生和定向生。被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学生在学习期间由国家拨款培 养;国家计划外研究生又分为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生,委培生的培养经费由委培单位负担,自筹经费生的部分培养经费由自己负担。我省核定的文史类硕士研究生收费 标准为:9000元。2007年我校收费标准待定。

  6、问:什么是自筹经费研究生?

  答:有些学生习惯把自筹经费研究生称之为自费生,这样称呼是不对的。国家有明文规定,硕士研究生没有自费生。所谓自筹经费研究生是指由招生单位和考生共同筹集其培养费进行培养的研究生。

   自筹经费研究生国家不负责就业,毕业时,由学校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毕业生自谋职业,找到用人单位后,学校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派 遣;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要转入我校。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前要与招生单位签订自筹协议,被我校录取的自筹资金生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待遇。

  考生在报考研究生时一般不必报考自筹经费类别,如分数未进入非定向类别分数线,自动调整为自筹经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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