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2009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组织结构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是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和管理,由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具体实施。
三、报考条件
1、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2009年各专业、研究方向均招收国家重点大学(211院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成为硕博连读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招生简章已另行公布。
2、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符合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的具体业务要求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此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
3、报名方式:2009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gscas.ac.cn),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请仔细阅读报名要求。
(2)现场确认:时间: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地点: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关村教学园区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4)报名费支付: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省市规定为准,或另见通知。
(5)推荐免试生:被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校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四、考试录取
1、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日期为准。
(2)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英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英语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药物化学》由我院自行命题(参考书目为《药物化学》,由尤启冬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命题,考试大纲及主要参考教材请查询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政治、英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150分。
2、复试
(1)我院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3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分别为40%、60%。
(2)复试形式、分数线及复试时间、地点等在复试前通过我院网页对外公布。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格检查体检由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4、录取将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平均后,得出录取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择优录取。
5、调剂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科院系统内调剂。我院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6、学习年限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超过4年;硕博连读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超过8年。
五、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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