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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及国家线的公布,2014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也陆续拉开序幕。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复试,考研论坛特开启复试调剂答疑活动,解答2014年考生有关考研复试和调剂的问题,为2014年考生的考研之路守护到底。活动详情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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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一批19所学校率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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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要求,特制定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应始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明确标准,严格条件,宽严适度,始终如一。
       (二)所有初试合格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基本原则,审定招生计划、录取名单,领导和统筹复试工作;研究生处负责复试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审核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复试及拟录取名单,协调组织复试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执行学院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至少由5人组成,设组长1名,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应由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组长要对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小组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使同一专业的面试方式、问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各复试工作小组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复试工作细则,于4月1日前连同复试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各复试工作小组须配备工作秘书1名,工作秘书负责查验复试考生身份和审查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复试结束后整理复试试卷、复试情况记录表和拟录取名单等资料,经复试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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