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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贷标准

  一、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录取类别

学制(年)

学费标准

各学术型学位

非定向、定向

3

8000元/年

金融硕士

非定向、定向

2.5

20000元/年

保险硕士

非定向、定向

2.5

16000元/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非定向、定向

3

9000元/年

法律硕士(法学)

非定向、定向

2

9000元/年

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班)

非定向

2

28000元/年

工商管理硕士(在职班)

定向

3

26000元/年


  二、奖助贷事宜(咨询电话:84096714,研究生处)
  国家目前已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努力学习,最高额度每人20000元/年;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类别研究生,入学后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被我校录取研究生,可根据有关规定参评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2000元,覆盖面待定)。
  为帮助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协助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限非定向类别研究生申请,申请限额6000元/年),并设立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研究生在缴清学费、住宿费取得学籍后,可根据不同条件申请相关项目。
  1.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前备好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新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学生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户口转入学校除外);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镇级以上行政部门盖章);附件5
  (5)家长或监护人承诺书;附件3
  (6)父母户口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如单亲或孤儿则提交相应的地方证明和学院说明。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清晰复印并整齐贴在《国开行助学贷款审批表》相应页面,填妥审批表各项内容,确保审批表完整有效。
  2.需申请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研究生请备好以下材料:
  我校一般在每学年开学后三周内启动各勤工助学岗位(研究生阶段称为“助管、助研、助教”,即“三助”岗位)选聘工作。请相关同学按要求填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样表见附件4),并由相关部门盖好公章,报到时交所在院系。《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系认定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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