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安徽研招网 > 阜阳师范学院 > 学费奖助

2013阜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资助研究生的要求,同时优化我校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机制,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助学金评定对象
  (一)非在职、非定向委培的全日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在职、定向委培研究生只参加中期考核,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三)凡有以下情况者,无资格获得奖助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二、奖助学金中期评定程序
  (一)奖助学金评定时间为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期末。
  (二)研究生个人自评,填写《阜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测评表》(以下简称为《测评表》),并提交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定,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学院公示。
  三、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学习成绩
  成绩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为60-70(不含70,下同)分的计1.00-1.99分,70-80分的计2.0-2.99分,80-89分的计3.00-3.99分,90-100分的计4.00-4.99分。
  (二)加分情况
  1.文科
  1.1发表论文情况。会议收录论文计0.5分(不重复计分),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普通期刊的1篇论文为1分,发表在核心期刊的1篇为2分,发表在重要核心期刊的1篇为4分。
  1.2参与课题研究情况。以科技部统计在内的科研项目为准(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统计的课题,经学院核准为科研项目的,亦可认同),同时要附研究者本人参与的原始成果,课题负责人签字。厅级(含校级)课题1分,部省级课题1.5分,国家级2分。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