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高招办有关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精神和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具体情况,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考生申请破格复试、录取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生申请破格复试、录取的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具有本科学历;
2、在本专业范围内,初试成绩中某一单科或总分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线5分之内(含5分)。
二、破格录取考生以自筹或委托培养指标录取,在学期间须交纳部分培养费。
三、申请破格复试、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26日(星期三)上午之前,将“破格复试申请书”送交研究生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破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