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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流程


  1、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复试按照教育部制定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可到http://218.10.233.90/keyanchu/查询初试成绩,时间:3月中旬。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12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黑龙江省招生办的补充规定制定黑龙江东方学院2012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事项
  1、动态信息请浏览黑龙江东方学院科研处:http://218.10.233.90/keyanchu/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50086。
  联系人:唐文全陈树一
  联系电话:*************,*************(传真),E-mail:dfxyy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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