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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考研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14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本着全面衡量、客观评价原则,择优录取。
  二、复试组织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牵头并组织实施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前对各相关人员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建立有效的监督保密机制,以增强复试工作的公正、公平,确保复试质量。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培养院系负责复试的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工作。按培养领域分别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领域复试命题、阅卷及面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专业教师、行业专家组成,其中,面试小组成员5—7名,至少有1名为行业专家,1名具备较强的专业英语听说能力。
  三、复试资格
  1.直接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申请调剂的考生要求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14年研究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2.学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5。
  四、复试方式
  复试分为专业课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1.专业课综合笔试
  综合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考生复试前进行专业领域选择。考生按专业领域参加考试。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妇女服务领域选答社会工作实务部分,妇女维权领域选答法学基础部分。
  申请调剂的考生考试内容分必答和选答两部分,要求所有考生完成必答部分。选答分两部分,妇女服务领域考生选答社会工作实务部分,妇女维权领域考生选答法学基础部分。必答部分分数比例为40%,选答部分为60%。
  2.综合面试
  要求所有考生参加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考核考生的价值观、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务问题能力。满分100分。
  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面试分专业方向进行。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3.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加试分专业领域进行。妇女服务领域加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导论和社会研究方法;妇女维权领域加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导论和法学基础。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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