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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华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希各教学单位认真按此《实施意见》做好推免工作。
  一、推免生条件
  凡推免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成绩优秀,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学习:无任何补考或重修课程(含选修课程)。拟推免生在读书期间公共外语科目有补考或重修,但公共外语达到下列第三条“外语条件”的,不再计为补考或重修课程。
  2、成绩排名:前6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及专业排名均列全年级本专业20%以内的可申请参加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推免,30%以内的可申请参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每位申请者限选一类学位。
  综合排名指教务处制定教学计划中公共和专业必修课成绩排名,专业排名指教务处制定教学计划中专业必修课成绩排名。“前6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及专业排名”由各学院根据专业进行统计排名通过学校教学管理系统上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复核。“专业”、“各专业人数”、“前6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及专业排名”以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下同。
  转学学生成绩排名:按在我校所学课程成绩计算排名,但在我校学习不足两年者(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9月10日),不能参加推免;原校所学课程成绩作为重要依据,凡有补考或重修课程(含选修课程),不能参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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