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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沙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1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优惠政策
  所有被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免收学费。
  三、接收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我校其他硕士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请于2010年9月25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2、《长沙理工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二份。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并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过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个人陈述一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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