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沙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2.经
五、申请办法
1.申请人到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http://www.csust.cn/pub/yjsb/zsxx/ssszs/index.htm)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在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下载打印《长沙理工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于2010年9月25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到长沙理工大学研招办,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由各学院于2010年9月30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时间为10月初,具体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学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26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后,并到所在学校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一般为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5.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六、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赤岭路45号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76;
咨询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