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科技学院考研招生调剂信息
一、调剂领域(一)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19)设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油气材料工程、钻采输新工艺与装
一、调剂领域
(一)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19)
设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油气材料工程、钻采输新工艺与装备技术、油气在线分析与控制工程六个方向。
(二)安全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24)
设安全管理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职业卫生工程、化工安全技术与工程、建筑安全工程五个方向。
二、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年9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2.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2人间)。
(二)奖助政策
1.研究生助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以下两项助学金,合计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12000元。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该项奖学金。调剂考生每生奖励16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
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3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4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30%。学业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新生入学当年不参评。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当年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5.“三助”岗位津贴
设置助研、助教、助管等“三助”岗位,在岗研究生可获得相应资助,每个岗位每月不低于400元。
6.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项目一经立项,可获不低于10000元资助,优秀项目持续资助。
7.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研究生申请批准后,每生可获20000元资助。择优选拔研究生参加国(境)外交换生项目。
8.其他专项奖励
(1)申报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并获批立项者(列前两位),学校将按照课题金额的1%-10%给予奖励。
(2)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可获50-200000元奖励。(具体标准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技成果配套资助办法》执行)
(3)研究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可获500-10000元奖励。(具体标准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技成果配套资助办法》执行)
(4)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者,相应给予3000元、6000元和10000元的奖励。
9.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0.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三、调剂条件及程序
(一)调剂条件
1.考生须符合《重庆科技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yjs.cqust.edu.cn/info/1967/5121.htm)和《重庆科技学院2016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网址:http://yjs.cqust.edu.cn/info/1967/5257.htm)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有关报考要求。
2.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1、2),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各招生领域。
(二)调剂程序
1.预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网址:https://account.chsi.com.cn/passport/login)已经开通,我校接收考生调剂意向申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及时登录该系统,填报调剂意向,此申请将作为我校正式调剂的参考依据。
2.正式调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3月18日开通,届时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该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调剂信息,并及时查收我校回复。
3.调剂事宜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进行。有关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及操作程序请调剂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网址:http://yjs.cqust.edu.cn/)的相关通知或来电咨询(************)。
(三)复试
正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需按规定到我校参加复试,其中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加试2门科目。具体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网址:http://yjs.cqust.edu.cn/)。
四、培养方式、学制及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全日制。
(二)学制:3年。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五、其他
本信息解释权归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学校名称:重庆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1551
部门名称: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部门网址:http://yjs.cqust.edu.cn/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博学楼F111
邮政编码:401331
电话:************(袁老师,胡老师)
传真:************
六、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重庆市政策执行。
欢迎有志青年攻读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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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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