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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首都师范大学接受推免研究生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和美术学院各专业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二、奖励办法
  为鼓励更多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凡被我校接收的2015年校内外推免生入学后均可获得10000元的奖励(支教保研考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1、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校;
  2、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取得所在学校2015年推荐免试资格;
  3、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4、外国语程度达到本科毕业授予学士学位成绩要求;
  5、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
  6、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四、网上申请
  考生可登陆我校接收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yjsjw.cnu.edu.cn/kswsbm.jsp),填写申请材料后确认申请信息,待我校相关招生院系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纳复试费,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如有问题,可与我校相关招生院系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按照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

  五、申请材料
  1、《首都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附件2)(请正反面打印)2份;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请向推荐学校索取)(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推免生登记表》要由申请人所在院系、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公章;《推免生登记表》封面要经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否则无效;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4、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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