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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体育学院200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的有关文件要求,我院 2009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和办法如下:

一、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方向和名额

我院 2009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中,“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的“ 11 篮球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12 田径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13 体操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 含“健美操” ) 、 14 排球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15 羽毛球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五个研究方向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拟接收推免生,名额共 1-2 名。

二、我院接收推免生的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程序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我院“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接收的推免生原则上本科应为“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接收的推免生原则上本科应为“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推免生专项运动技术水平至少达到二级以上,英语要求 CET4 成绩达到 440 分以上。

三、推免生的接收程序

1.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应最迟于 2008 年 10 月 6 日之前将项目填写和盖章齐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由推荐学校提供)及有关支持材料(如已经获得的学习成绩证明、受奖励、参加科研工作、发表论文或著作、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等)寄达研究生部。

2. 研究生部将根据所收到的推免生的材料情况,于 2008 年 10 月 6 日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并通知本人,并于 10 月 8 日在我院进行复试。复试内容为英语听力、专业笔试(《体育概论》》科目)、专业方向面试(含英语口语)和体育加试。

3. 对拟接收的推免生,研究生部将于 10 月 10-17 日进行公示,并将结果通知本人及将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寄送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于 2008 年 10 月 25 日前交回推荐高校。

4. 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应及时向所在高校领取“推荐免试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京内推荐学校的推免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市研招办网上报名有关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京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

5. 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须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 10 天内(最迟于 11 月 25 日前),督促所在高校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随同“免试生登记表”寄达研究生部。

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招办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西路 11 号首都体育学院教学综合楼 507 室 项江、李春治收

邮政编码: 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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