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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安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8年3月21日(周三)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到地点:长安大学小寨校区第一教学楼四楼材料学院会议室(420室)

  3.复试笔试安排:3月22日(周四)上午专业课考试

  时间:8:30---11:30地点:校本部北院b171、b271教室

  4.复试面试安排:3月22日(周四)下午2:30开始面试

  地点:小寨校区第一教学楼材料学院各系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三、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本部),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注意事项:

  1.复试考生抓紧时间联系导师,导师专业分布见公告栏。考生参加导师所在复试小组面试;

  2.填写入学复试登记表、填写导师招生人数统计表、领取复试情况登记表;

  3.面试时须携带入学复试情况表;

  4.体检表于3月22日前交材料学院办公室;

  5.被录取学生的档案于7月10日前转入我院(往届毕业生须在5月1日前将档案寄到录取学院,否则不予录取)。

  6.请各位考生关注材料学院网页上的公告通知栏,相关事项我们会随时发布,不在电话通知个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2018材料学院复试名单.xls

  附件【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复试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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