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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长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的相关规定,政治学院对2016年硕士复试工作做了相应安排,请过线考生(含统考生、单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按照学校复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校复试,未按时到校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复试报到

  (一)报到时间:

  2016年3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同等学力考生的报到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上午9:00至12:00)。

  (二)报到地点:

  长安大学本部北院基础部楼四层东侧政治与行政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三)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

  复试期间各学院要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高职高专毕业生

  (1)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封面及文章所在页);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并留存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需交验并留存毕业证原件。

  4、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定向协议书,被录取考生一般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国防生、支教团考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报考的学院审批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国防生须出具选培办同意保留学籍证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5、一寸照片2张填表时使用。

  (四)体检提醒:

  考生复试前自行安排到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323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体检。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要有明确结论及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体检表复试时交至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二、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010100哲学

  复试科目:现代西方哲学

  参考教材:赵敦华主编,现代西方哲学新编(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20400公共管理

  复试科目:西方管理思想史

  参考教材:1、姜杰等编著,西方管理思想史(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丹尼尔?雷恩,管理思想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

  复试科目:西方管理思想史思想政治理论

  参考教材:1、姜杰等编著,西方管理思想史(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解析(2016年版)——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高等教育出版社。

  030107经济法学

  复试科目:经济法学

  参考教材:1、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六版。

  2、李昌麒,岳彩申主编,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020205产业经济学

  复试科目:产业政策学

  参考教材:刘吉发主编,产业政策学,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

  1、刘滨著,普通逻辑学教程新编,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

  2、彭聃龄主编,普通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三、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相关事项

2016-3-23

(周三)

9:00----17:00

考生报到(填写基本情况表、志愿表)校验留存材料、本地考生上交体检表

14:00----17: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

18:30----21: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

2016-3-24

(周四)

8:30----11:30

专业复试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14:30----17:30

MPA考生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加试

考生上交基本情况表、志愿表

2016-3-25

(周五)

8:00----17:00

专业复试面试(考生分组情况、具体时间地点见学院公告栏)

2016-3-26

(周六)

8:00----11:30

外地考生上交体检表

16:00----17:00

公布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办理拟录取考生调档函及签订定向协议等相关事项

19:00----20:00

拟录取学生师生见面会


  注意事项:

  1、考生要保证所提供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等)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取消录取资格。

  2、要按照流程表所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复试。未按期参加复试者,后果自负。

  3、复试结束后,请不要离开学校,等拟录取名单出来签订完协议书等各种手续后,方能离校。

  4、同等学历、单考生请根据学校要求提供所需证书,若不能提供,取消拟录取资格(单考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并签定定向协议书)。

  5、全体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把档案发往我院,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具体地点及其它事项

  报到时见理学院大楼4楼东侧政治与行政学院公告栏。复试其它事宜依据《长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人才培养办公室:************张老师

  MPA培养办公室:************郭老师

  附件:复试名单(不含推免生)

  政治与行政学院

  2016年3月18日

  附件【政治学院2016年参加复试学生名单.xls】

  附件【2016年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附件【2016年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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