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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安大学材料学院考研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6年3月23日(周三)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到地点:长安大学小寨校区第一教学楼四楼材料学院会议室

  3.复试笔试安排:3月24日(周四)上午专业课考试

  时间:8:30---11:30地点:校本部北院b201教室

  4.复试面试安排:3月24日(周四)下午2:30开始复试

  地点:小寨校区第一教学楼材料学院各系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并留存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复试前自行安排到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323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体检(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注意事项:

  1.复试考生抓紧时间联系导师,导师专业分布见公告栏。考生参加导师所在复试小组面试;

  2.填写入学复试登记表、填写导师招生人数统计表、领取复试情况登记表;

  3.面试时须携带入学复试情况表;

  4.体检表于3月24日前交材料学院办公室;

  5.被录取学生的档案于7月5日前转入我院(往届毕业生须在5月1日前将档案寄到录取学院,否则不予录取)。

  6.请各位考生关注材料学院网页上的公告通知栏,相关事项我们会随时发布,不在电话通知个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2016年材料学院复试名单.xlsx】

  附件【复试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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