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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安排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长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复试办法的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硕士复试工作安排予以公布。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涛

  成员:刘青云胡志平李晓光王毅红王步李武尚王树莹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建筑工程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详见本通知附件及长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yzb.chd.edu.cn/html/542.htm),学院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未按学院安排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3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地点:长安大学小寨校区(西安市长安中路161号)一号教学楼五层(电梯四层)建工学院第二会议室

  (注:请各位考生从小寨校区南门进入校区,地址:小寨东路,雁塔区政府斜对面,赛格购物中心停车场东隔壁)

  2、审查内容: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高职高专毕业生

  (1)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封面及文章所在页);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并留存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复印件。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定向协议书,保留入学资格的国防生需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须加盖选培办印章并签署同意意见)。

  注:资格审核同时进行笔试、面试抽签、领取复试情况表、导师表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复试前自行安排到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323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体检,并将体检表交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要有明确结论及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五、专业课笔试安排

  1.时间:3月24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

  2.地点:长安大学小寨校区建工学院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心(食堂二楼)

  3.笔试科目:

  (1)岩土工程:《土力学及基础工程》

  (2)结构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混凝土结构与钢结构基础理论》

  (3)技术经济及管理、项目管理:《建筑施工技术与项目管理》

  六、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面试安排

  1、时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

  地点:建工学院第一会议室(一号教学楼五层(电梯四层)东头北侧第一间)

  2、面试分组: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分A、B、C三组;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岩土工程专业面试分一组;

  结构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面试分A、B、C三组;

  技术经济及管理、项目管理专业面试分一组)

  外国语面试分A、B两组

  七、其它事宜

  1、复试所需表格请考生提前在附件下载并填好相关内容

  2、复试其它事宜依据《长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建筑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

  附件【复试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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