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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安大学经管学院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长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的相关规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徐海成

  成员:魏一虎、樊建强、张圣忠、孙启鹏、芮夕捷、樊根耀

  秘书:刘丹

  二、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见长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1、报到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9:00至12:00

  地点:经管学院一楼研究生办公室

  2、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高职高专毕业生

  A.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封面及文章所在页)。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并留存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考生、同等学历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交验并留存毕业证原件。

  3、报到程序

  (1)留存应届毕业学生证、往届毕业生毕业证等复印件,填写《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2)填写《研究生入学复试情况表》。《复试情况表》仅填写复试生姓名,其余栏目考生均不必填写,填写完后自己带走,3月24、25日面试时交给专业综合复试组的面试老师;

  (3)领取《选报导师意向表》。考生选择指导教师由考生和指导教师之间双向选择,并由学院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统一协调,考生可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公告栏查看导师信息。(交回时间见下表)。

  (4)收取考生体检表。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复试前自行安排到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323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体检(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交表时间见下表)。

  (5)复试结果公布后,被录取的所有考生必须到学院办公室领取(学籍档案)调档函。考生填写自己学籍档案的存放单位名称、考生姓名,报考专业等,我院通讯地址填写: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邮编:710064(目前在就读长安大学的应届考生也必须填写<学籍档案>调档函)。

  (6)定向生预填写《定向培养协议书》,自筹(或非定向)的考生不必签订培养硕士协议书。

  四、复试具体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见下表。



  备注:1、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同等学历考生见《长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复试其它事宜依据《长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3、联系电话:82334511联系人: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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