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安大学汽车学院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汽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汽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1.统考考生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后,部分专业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定复试分数线 |
汽车学院 |
080204 |
车辆工程 |
293 |
汽车学院 |
085234 |
车辆工程(专业学位) |
300 |
表中未列的其他专业均执行国家A区最低复试分数线。
2.参加单独入学考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单科分数线45分,总分245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执行国家最低复试分数要求,考生如果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复试要求的,可在复试前申请免除一年基础强化训练。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执行国家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5.退役大学生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这类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见长安大学研招网http://yzb.chd.edu.cn/html/542.htm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1.复试报到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8:50-12:00,
报到地点:汽车学院一楼
2.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考生单位填写、密封、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考生单位填写、密封、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高职高专毕业生
A.准考证、政审表(考生单位填写、密封、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封面及文章所在页);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并留存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考生、同等学历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交验并留存毕业证原件。
(4)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定向协议书,保留入学资格的国防生需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须加盖选培办印章并签署同意意见)。
(5)所有复试考生须下载复试资格审查表于报到当日交予复试资格审查老师处。
3.复试报到程序
(1)留存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复印件,填写《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2)填写《研究生入学复试情况表》中的个人信息,填写完后自己带走,3月24、25日面试时交给专业综合复试组的面试秘书老师;
(3)收取考生体检表。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复试前自行安排到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323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体检(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由本人送至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交表时间见下表)。
(4)复试结果公布后,被录取的所有考生必须到学院三楼333多媒体室领取(学籍档案)调档函,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填写自己学籍档案的存放单位名称、考生姓名,报考专业等,持调档函交回档案所在单位/学校按时间要求办理调档。个人档案袋须注明“汽车学院2016级研究生新生”,切记!我院通讯地址填写:西安市长安中路237号长安大学本部南院住宅区长安大学汽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顾老师;或长安大学汽车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邮编:710064(目前在就读长安大学的应届考生也必须填写<学籍档案>调档函)。
(5)定向生预填写《定向培养协议书》,自筹(或非定向)的考生不必签订培养硕士协议书。
四、复试具体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3月24—25日
复试时间安排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参加专业 |
相关事宜 |
考生报到 |
3月23日上午8:50-12:00 |
汽车学院一楼 |
所有专业 |
考生报到(领取《研究生入学复试情况表》,校验留存材料、上交体检表 |
考前会议 |
3月23日晚19:00 |
汽车学院三楼333教室 |
所有专业 |
考生领取《选报导师意向表》,介绍汽车学院情况 |
专业课笔试 |
3月24日上午 8:30-11:30 |
校本部北院B271教室 |
车辆工程 (学术、专硕)、 |
须携带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 |
专业课笔试 |
校本部北院B272教室 |
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动力工程 |
||
专业课笔试 |
校本部北院B372教室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企业管理 |
||
外语、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
3月24日下午 2:30-5:30 |
考生分组情况、具体时间见学院公告栏 |
所有专业 |
|
政审 |
3月23日上午 9:00-12:00 |
政审分组见学院公告栏 |
所有专业(本科长安大学) |
|
政审 |
3月23日下午3:00-5:30 |
政审分组见学院公告栏 |
所有专业(本科其他学校) |
须携带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 |
3月24日下午 3::00-5:30 |
政审分组见学院公告栏 |
所有专业(本科其他学校) |
||
交回材料 |
3月25日下午5:00前 |
汽车学院210 |
交《报考导师志愿表》、继续收体检表 |
五、录取(初录)原则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重点考核专业学术水平及知识结构,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外语口语和听力水平、专业综合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1.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ZCJ)=初试总分(满分500分)+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5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含口语和听力)(满分50分)。
2.复试中各项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满分的6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复试以及复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外,各学科考生成绩均按总成绩排序。
3.推免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考生不参加排序。
长安大学汽车学院
二О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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