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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春中医药大学做好推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8号)精神和省招生办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推免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其中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3人由校团委组织实施。
  二、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办法见《长春中医药大学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附件二)。
  三、日程安排见附件三
  推免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考生的利益。望各学院在认真总结去年推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推免生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本着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公正合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把优秀的本科毕业生推荐到研究生队伍中来。
  相关附件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四、联系人:阚俊明;电话:86172413。
  研究生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评选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5.在读期间考试课平均成绩和综合排名均居于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8%,课间实习、实践课程考核成绩优秀,考查课均为良好以上;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学习小语种的学生,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考试合格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必须合格,但成绩不计入必修课总成绩。
  8、此条件为参考标准,具体操作过程中以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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