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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消息,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第一章学费标准和学制

  第十四条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及学制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元)

学制

(一)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元/生、学年

8000

三年制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

元/生、学年

28000

两年制

公共管理硕士(MPA)

元/生、学年

25000

两年制

翻译硕士

元/生、学年

18000

两年制

应用心理硕士

元/生、学年

18000

两年制

金融硕士

元/生、学年

13000

两年制

艺术硕士(音乐类)

元/生、学年

20000

两年制

艺术硕士(美术类)

元/生、学年

10000

三年制

法律硕士

元/生、学年

9000

三年制

伍伦贡联合研究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元/生、学年

80000

两年制

其他专业硕士学位

元/生、学年

10000

两年制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硕士

元/生、学年

8000

三年制

农业硕士

元/生、学年

8000

三年制

旅游管理硕士

元/生、学年

8000

三年制

社会工作硕士

元/生、学年

10000

三年制

体育硕士

元/生、学年

10000

三年制

艺术硕士(美术类)

元/生、学年

10000

三年制

法律硕士

元/生、学年

13000

三年制

应用心理硕士

元/生、学年

18000

三年制

工商管理硕士(MBA)

元/生、学年

30000

两年制

公共管理硕士(MPA)

元/生、学年

25000

两年制



  (此收费标准有待省物价局审核备案,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实际收缴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的内容为准)

  第二章奖助政策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号)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八种奖助渠道。

  第十六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每月另行资助1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2000元,具体情况参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华师行字[2015]195号)。

  第十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八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5万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2万学业奖学金,70%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1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获得学费资助并且相当于30%的博士生拿到2000—5000元新生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60%的硕士生可完全获得全部学费资助。

  第十九条学校设有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本科为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学科的的普通推荐免试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章开沅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特殊救助基金等,并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二十一条新的奖助体系实施后,博士生每年最低将获得2.8万元奖助学金,最高可获得8.7万元资助;硕士生每年最低可获得1万元奖助学金,最高可获得5.5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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