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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社会史

  经济—社会史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060121授予历史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简介

  本学科专业点为新增硕士点,中国近代经济变迁、社会生活、乡村社会经济史、社会群体与团体研究是其重点方向,也是其主要特色。本专业点现有指导教师7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3人。

  近3年来,本专业点由人民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著作5部,在《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完成与在研的国家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

  主要成果有:马敏:《拓宽历史的视野、诠释与思考》、朱英《中国近代同业公会与当代行业协会》、严昌洪著《20世纪中国社会生活史》。本专业点已购置有国内外相关重要著作和复制有中国近代经济主要报刊。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为高等院校和各级科研机构培养教学、科研人才,同时也为各级政府机关培养具有丰富历史知识、研究能力和品学兼优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很强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意识,品行良好,立志为国家、社会甚至以及人类发展作贡献;(2)具有牢固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了解国内外关于本专业研究的历史、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并掌握一门外国语,同时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和较好的科研潜力,并能够独立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此外,应不乏其它方面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三、研究方向简介
  本专业点立足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密切关注近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使研究生的培养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研究方向一:中国近现代经济社会史
  本方向在考察前近代中国经济向近代转型的基础上,着重探讨近代中国经济变迁的历程及其主要特点,同时重点关注近代中国的经济政策与经济运行,以及过渡时期经济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研究方向二:中国近现代社会史
  本方向着重探讨近代中国社会生活史、社会慈善公益史,同时关注近代中国家庭、宗族及人口的变迁,进而透视近代中国社会转型与变迁的脉络与主要特征。

  研究方向三:中国近现代乡村经济史
  本方向主要考察近代中国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的历程,重点关注近代中国的农民、农村与农业问题,着重探讨近代中国乡村手工业、乡村经济组织、农民生活、农村习俗、近代城乡关系等。

  研究方向四:中国近现代社团与社会群体
  本方向研究的主题是近代中国社会群体、社会团体与社会转型的关系,重点考察对象包括近代中国各类社会群体及社团的兴衰流变,以及近代中国社会阶层的流动、国家与社会关系等。

  四、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3年,最长不超过4年。
  在校学习2年(含2年)以上者,达到规定的发表论文要求,已修完全部学位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可申请提前毕业,由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学院讨论通过,报学校批准。在提前毕业申请批准后,若不能按其申请的时间毕业的,将按结业办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
  本专业点实行学分制,要求34—36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指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等学位课,以及社会实践课。

  六、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主要有教学实践和学术活动两方面。教学实践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协助导师做一些助教工作,二是独立讲授本专业专题课程。其中,以独立讲授为主,一般安排在第4-5学期。备课、讲授与辅导皆应独立完成。计1个学分。

  在读期间,研究生还需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主要有学术调查,或参加专题学术会议等,时间一般安排在第3—5学期。计1个学分。

  七、科学研究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应完成4篇课程论文,2篇学年论文。原则上要求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必须是第一作者,并且是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署名单位必须是华中师范大学。

  八、学位论文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至迟应在第4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确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2.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
  (1)理论指导。学位论文必须要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客观地考察、分析问题,同时可吸收相关学科好的理论和方法,加强对问题的研究。

  (2)选题恰当。学位论文的题目既应具有可行性,又必须有探索的价值,同时具有一定程度的难度,需要下工夫才能完成。

  (3)内容创新。学位论文应通过自己研究,进行新的发掘,提出新见解、新观点,切忌重复前人的研究工作和已有的成果,更忌抄袭行为。

  (4)内容详实。学位论文一方面要占有详实、系统的相关材料,另一方面必须要有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做到寓论于史,史论结合。

  (5)结构完整,逻辑严谨,格式规范,语言流畅。

  3.学位论文完成后,导师、指导小组、答辩委员会及系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关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九、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按照指导小组集体培养、各方向具体指导的方式进行。毕业论文的设计、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专业课程要求主讲教师严格认真,实行规范教学,并采取多种有效的教学形式。同时,要求研究生阅读一定量的原始材料和学术论著。每一位研究生都应该多读、多想、多说、多问、多写。师生教学相长。

  十、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学位课程应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部分外语基础好的学生,经过入学外语后摸底考试达到要求,可以免修免考。

  考试、考查的形式可以是闭卷、开卷,也可以是做课程论文,考试达60分者可获得学分,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登记,合格者可获得学分。

  十一、其它
  1.凡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补修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至少3门,并且考试须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不计学分。

  2.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规定的书籍,并做出相应的读书笔记,由指导老师进行指导与评定。

  3.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应参加4次以上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等),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学业结束前,由导师对其进行考评。

  4.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成绩评定以及有关要求,按《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5.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3个月内,制定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之后,报学院和研究生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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