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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中国近现代史

  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060107授予历史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学科是历史学全国重点学科,中国近现代史硕士点由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历史文化学院近现代史教研室共同构建学术平台。中国近代史研究所于2000年入选教育部百所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历史文化学院近现代史教研室是国家级精品课“中国近现代史”的教学组织单位。从80年代初以来,该学科已经培养近千名优秀的近现代史硕士,成为全国近现代史教学与研究的栋梁之才。学科的师资力量雄厚,图书资料丰富,科研成果突出,学风严谨。学科能为有志于近现代史的研究生提供较多的选择方向,因材施教。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为高等院校和各级科研机构培养教学、科研人才,同时也为各级政府机关培养具有丰富历史知识、研究能力和品学兼优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很强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意识,品行良好,立志为国家、社会甚至以及人类发展作贡献;(2)具有牢固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了解国内外对于本专业研究的历史、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并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同时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和较好的科研潜力,并能够独立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此外,应不乏其它方面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三、研究方向简介
  本专业点立足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密切关注近现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使研究生的培养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研究方向一: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本方向着重探讨近代转型背景下中国经济运行机制及其主要特点,同时重点关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变迁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研究方向二:中国近现代政治史
  本方向主要探讨近现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变迁、重点关注近现代政治运动、政治事件、政治组织、政治人物等,以及政治与其他社会领域的关系。

  研究方向三: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史
  本方向主要考察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的演变,着重探讨思想文化人物、学术、思想和文化组织,思潮和文化运动以及思想文化与其他社会生活的关系。

  研究方向四:中国基督教史
  本方向主要探讨基督教在近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影响以及它在近代中西文化交流中的地位和作用,重点考察教会大学在近代中国的兴起、发展及其特色。

  研究方向五:中华民国史专题
  本方向主要研究民国年间政治史、社会史、思想史,研究抗日战争史、红色文化史等。

  研究方向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本方向主要新中国早期的历史、共和国政治史、外交史、人物史。

  研究方向七:中国近现代军事史
  本方向研究中国近现代军事的人物、事件、制度,军事与社会的关系。

  四、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2-4年,最长不超过4年。
  在校学习2年(含2年)以上者,达到规定的发表论文要求,已修完全部学位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可申请提前毕业,由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学院讨论通过,报学校批准。在提前毕业申请批准后,若不能按其申请的时间毕业的,将按结业办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
  本专业点实行学分制,要求36—38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指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等学位课,以及社会实践课。

  六、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主要有教学实践和学术活动两方面。教学实践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协助导师做一些助教工作,二是独立讲授本专业专题课程。其中,以独立讲授为主,一般安排在第4—5学期。备课、讲授与辅导皆应独立完成。计1个学分。

  在读期间,研究生还需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主要有学术调查,或参加专题学术会议等,时间一般安排在第3—5学期。计1个学分。

  七、科学研究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应完成4篇课程论文,2篇学年论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必须是第一作者,并且是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署名单位必须是华中师范大学。

  八、学位论文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至迟应在第4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确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2.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
  (1)理论指导。学位论文必须要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客观地考察、分析问题。同时,可吸收相关学科好的理论和方法,加强对问题的研究。

  (2)选题恰当。学位论文的题目既应具有可行性,又必须有探索的价值,同时具有一定程度的难度,需要下工夫才能完成。

  (3)内容创新。学位论文应通过自己研究,进行新的发掘,提出新见解、新观点;切忌重复前人的研究工作和已有的成果,更忌抄袭行为。

  (4)内容详实。学位论文一方面要占有详实、系统的相关材料,另一方面必须要有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做到寓论于史,史论结合。

  (5)结构完整,逻辑严谨,格式规范,语言流畅。

  3.学位论文完成后,导师、指导小组、答辩委员会及系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关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九、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按照指导小组集体培养、各方向具体指导的方式进行。毕业论文的设计、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专业课程要求主讲教师严格认真,实行规范教学,并采取多种有效的教学形式。同时,要求研究生阅读一定量的原始材料和学术论著。每一位研究生都应该多读、多想、多说、多问、多写。师生教学相长。

  十、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学位课程应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部分外语基础好的学生,经过入学外语后摸底考试达到要求,可以免修免考。

  考试、考查的形式可以是闭卷、开卷考试,也可以是做课程论文,考试达60分者可获得学分,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登记,合格者可获得学分。

  十一、其它
  1.凡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补修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至少3门,并且考试须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不计学分。

  2.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规定的书籍,并做出相应的读书笔记,由指导老师进行指导与评定。

  3.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应参加4次以上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等),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学业结束前,由导师对其进行考评。

  4.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成绩评定以及有关要求,按《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5.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3个月内,制定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之后,报学院和研究生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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