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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及我院《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我院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社会需要,企业发展战略要求,以培养高级专业人才,为科技进步培养科研新生力量为目的,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由院总建筑师、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对复试和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决策,由研究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由领导小组按照办事公正、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标准,挑选5-6位具备丰富研究生招生复试经验的导师组成。复试导师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二、复试准备工作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和网址按时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在单位网站同时发布。

  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向研究生复试小组和工作人员介绍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工作步骤和工作内容。

  1.参与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内容:

  院研究生办公室应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弄虚作假及违纪、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届毕业生不能毕业的,不予录取。

  2.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如有考生提出申诉,应由研究生办公室答复。

  三、复试录取办法

  1.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入选原则及招考人数比例;

  初试成绩达到下列分数:总分300分以上;统考科目在教育部划定复试分数线以上;业务科目90分以上,其中作图科目100分以上,为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

  2.对申请调剂的考生由复试小组,进行本科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学校表现、专业基本素质、报考第一志愿院校等方面的综合初审,通过初审者可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与招录考生人数比例应不少于120%。

  4.复试方式、时间

  (1)复试开始前,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通知书中说明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

  (2)复试开始前对考生进行职业素质测评;

  (3)建筑设计考试:统一题目6小时笔试作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专业综合面试:复试导师组对考生逐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导师组指定一名导师,在专业综合面试中进行;

  5.复试合格标准及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

  (1)达到复试总成绩75分以上的为复试合格,并由入学考试总成绩最高分向下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初试、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配如下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

  (3)向考生原单位调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调查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考生应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市研招办的规定执行。

  6.信息公布

  1.方式

  (1)我院网站www.cadri.cn/人力/研究生培养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院校库/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信息发布/

  2.时间、内容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公布复试名单、复试结果。

  (2)公布拟录取名单,且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

  (2)招生复试咨询电话***********;

  (3)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监督电话************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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