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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研究院611研究所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

我所主要从事飞行器设计和航空航天技术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是我国歼击机研制的重要基地,具有“飞行器设计”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权,“系统工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 2006 ]4号)文件精神和我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所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

一、复试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我所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主管所领导任组长,工作小组成员由我所硕士研究生导师、英语专业人员、研究生工作主管人员组成。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进行我所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办法

1.考试资格审查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3号)文件规定审查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身体健康检查

由我所统一组织体检,对不符合我所新入所员工体检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三部分:综合面试 50分、专业课笔试30分、英语能力面试20分。

( 1)综合面试

考察考生政治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面试由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经小组讨论后由专家小组给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不合格者即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 2)专业课笔试

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科目为《飞行器设计原理》或《电路基础》(选一),由我所组织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阅卷。

( 3)英语能力面试。

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英语能力面试由我所英语专业人员主持,考官与考生通过英语对话交流,并要求考生就一个题目作英语陈述,分别就考生的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进行评分。

三、 调剂办法

根据我所今年招生考试的具体情况及我所专业的特点,我所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原则如下:

1、调剂考生的三门统考科目与我所研究生考试三门统考科目完全相同,非统考专业课须相同或相近;

2、考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所的研究生考试初试分数线要求;

3、在符合以上调剂录取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且达到我所招生规模的情况下,其它线下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 初试分数要求

初试成绩达到以下分数线要求者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1、飞行器设计专业(082501):总分310分

单科英语、政治 33分,

专业课一、二 50分,

2、系统工程专业(0 8110 3): 总分275分,

单科英语、政治 33分,

专业课一、二 50分,

五、 录取原则

1、按总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总成绩 =初试成绩(折算成100百分制后)+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中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5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中国航空研究院 611研究所

2010年3月25日

下载:

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60d0b40bc0565fb4ddb221889682552f.doc (36.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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