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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0版)

 


  北京邮电大学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1.1 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1.2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从事本专业科学研究和其它相关工作的能力。
  1.3 身心健康。

  2.学制
  2.1普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半(含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其课程学习的时间为1—1.5年,论文研究及撰写时间为1.5—1年。
  2.2硕士研究生在入学两年后,确属硕士课程学习优秀,论文工作突出者,经导师推荐,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可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提前攻博的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阶段合计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

  3.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验课,是反映本学科最重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课程,是获取硕士学位必须通过的课程;非学位课包括必修环节和选修课。必修环节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有必须的技能而设置,选修课则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了解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而设置。
  每一位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按规定至少修满27学分,其中,获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6学分。
  3.1学位课
  3.1.1公共必修课
  3.1.1.1 马列主义理论课:我国硕士研究生必修。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普通高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马列主义理论课”分为两部分内容,分别为“自然辩证法概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其中“自然辩证法概论”2学分,54学时(课内36学时,课外18学时);“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36学时(课内24学时,课外12学时)。
  3.1.1.2中国概况:54学时,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必修。根据原国家教委有关文件,考试合格后计3学分。
  3.1.1.3 第一外国语:
  我国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144学时,4学分,分两学期完成,考试以原国家教委颁发的对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的基本要求命题。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课程实行分级(基础级和提高级)和符合要求免修制度。基础级外国语和提高级外国语分别为72学时,2学分。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外语入学成绩在当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总数中名列前15%者,或六级优秀的推免生,可免修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其成绩档案中成绩记为:外语入学成绩×50%+50,记4学分。其余推免生和入学成绩排列在当年录取硕士研究生总数的前15%—60%者,可免修基础级外国语,直接进入提高级外国语学习,通过课程考试者,成绩记入成绩档案,记4学分,未通过者第二学期须重修提高级外国语。入学成绩排列在当年录取硕士研究生总数的后40%者须完成基础级和提高级外国语学习,通过全部课程考试者,其成绩档案中成绩记为提高级外国语考试成绩,记4学分;未通过全部课程考试者,须重修未通过级别的外国语课程。
  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必修汉语,144学时,4学分。汉语学习分两学期完成,要求课程学习结束时,必须通过北京邮电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汉语课程考试,并以通过考试的成绩记入成绩档案。
  3.1.2基础理论课:至少3学分
  已获得数学、物理专业学士学位者,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可凭学士学位证书和大学本科成绩单向研究生院申请免修该类课程,批准免修的课程不记学分。本条规定不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民商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教育技术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传播学、设计艺术学、行政管理专业,这十个专业的研究生不能据此免修本专业所要求的基础理论课。
  3.1.3专业基础课:至少2学分
  3.1.4专业课:至少2学分
  3.1.5实验课:至少2学分(部分非理工门类专业可不设置实验课)
  3.2 非学位课
  3.2.1必修环节
  3.2.1.1论文开题及阶段报告
  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研究进行选题,并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前成立由同教研室(科研室)或同专业老师组成的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开题报告应就选题的科学根据、国内外发展动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案等做出科学论证,写出篇幅不少于5000字(英文不少于3000词)的书面报告并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交所在学院教务部门。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应按阶段向导师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并在第五学期中期进行阶段报告。阶段报告在本课题组进行,同时聘请本专业的其他专家参加。硕士研究生全面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成果,听取与会人员的审查意见,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的错误或不足之处,同时写出篇幅不少于6000字(英文不少于3500词)的书面报告并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阶段报告》,交所在学院教务部门。
  硕士研究生须在第三学期末将《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上交所在学院教务部门,第五学期末将《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阶段报告》上交所在学院教务部门,否则,不记学分。
  3.2.1.2 前沿课题讲座: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至少听取10次前沿课题讲座,并写出覆盖10次讲座的前沿综述,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所在学院教务部门,记1学分。
  3.2.1.3 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1学分
  3.2.1.3.1 教学实践:
  硕士研究生应完成协助指导1名本科生毕业设计,或辅导2学分的课程,或其它等量的教学工作量。外语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须达到150学时。教研室有关课程教学小组(任课教师)对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给出鉴定,并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登记表》交所在学院教务部门。鉴定通过者记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曾从事过大专以上教学工作,讲课时数达到或超过60学时的,外语类专业讲课时数达到或超过150学时的,可凭有关证明申请免修教学实践环节,但不记学分。
  3.2.1.3.2 社会实践:
  要求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思想小结和技术报告两部分内容。书面报告由各学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根据企业鉴定考核后,将考核成绩交所在学院教务部门,鉴定通过者记1学分。
  3.2.1.4 人文艺术类课:1学分(部分非理工门类专业可不做要求)
  3.2.2选修课
  按各专业课程设置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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