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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考报考点公告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及北航考点实际情况,我校报考点现制定以下报考须知。请考生首先仔细阅读《2014年北京市硕士生报考须知》以及《201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可登陆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查询),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我校报考须知规定的要求后,方可选择我校为报考点。
  
  重要提醒:
  
  (1)对于往届生,北航报考点仅接受户口在北京或者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的概念是以人事档案中有记录且能核查为准)在北京的往届生;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北航报考点仅接受其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生。
  
  (2)报考北航130500设计学的全国统考考生、报考北航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北航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及报考北航工商管理硕士(MBA)或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航为报考点(即无需满足上述第(1)项要求)。
  
  (3)北航报考点不接收有3小时以上连续作图考试科目的考生选择。
  
  (4)考试答题若需要超过A3图纸大小的考生,请不要选择北航作为报考点。
  
  (5)北航报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的方式,于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北航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自负。
  
  (6)考生应在10月10日网上报名前,先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做好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北航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8)考生填写的网报信息我校将在政审及调档中进一步核查,凡是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网报信息与考生人事档案信息无法核实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北航报考点只接收以下各类且满足上述重要提醒要求的考生选择本考点
  
  1.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且在北航考点参加全国统考、推荐免试、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
  
  2.报考京外各招生单位,并且在北航考点参加“全国统考”、“推荐免试”、“管理类联考方式”中的“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
  
  3.报考以下京内19家招生单位,并且在北航参加全国统考、推荐免试的考生: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82817)、中国航空研究院(82901)、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82902)、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82913)、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82914)、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2920)、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第六二八研究所(82931)、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82932)、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83001)、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83002)、北京真空电子技术研究所(83003)、华北光电技术研究所(83011)、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84001)、中国舰船研究院(86201)、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86403)、装备学院(90033)、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90109)、北京跟踪与通信技术研究所(90110)、北京系统工程研究所(90114)。
  
  4.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且参加单独考试或强军计划的考生;
  
  5.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或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

  二、北航报考点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报考点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13年10月10日报名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北京市、北航报考点以及各招生单位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1.登陆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仔细阅读北航研究生招生主页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陆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并进行网上支付(本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致使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因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结束后,凡是选择北航报考点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往届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应届生则需携带学生证)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到北航如心会议中心一层现场,进行核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等工作。
  
  往届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户籍证明或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报考我校130500设计学的全国统考考生、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我校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及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或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管理类联考的考生除外)。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经报考学院同意盖章签字后的单位推荐信。
  
  参加强军计划的考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
  
  3.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可于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无需盖研招办公章),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三、请考生随时登陆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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