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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劳动经济学


  (一级学科: 应用经济学 )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一、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系统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经济史专业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和一定的现代经济分析方法与计算机应用技术的专门人才。毕业后能从事劳动经济学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或实际经济部门的业务工作。
  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完成学业。

  二、专业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生导师
1 经济发展与 收入分配 主要研究中国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与收入分配问题 李实教授
(博导)
尹恒副教授
2 劳动力市场研究 主要研究劳动力市场与就业的基本理论与实践,包括劳动力市场的结构与运行、劳动力流动、科技进步与就业、失业、培训、工资决定、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等 赖德胜教授
(博导)
李由副教授
3 人力资本研究 主要研究人力资本理论和人力资本投资、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等实践问题。 李宝元教授
(博导)
4 就业与
工资研究
主要研究劳动力供给和需求、工资理论与制度、工会与劳动力市场和工资等问题。 李萍副教授
5 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研究 主要研究劳动力市场、工资理论与制度、个人收入分配与国民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等问题。 陆跃祥教授
(博导)
6 劳动经济研究 主要研究中国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问题 孙志军副教授
刘泽云副教授

   三、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课程学习、在导师指导下研读本研究方向的文献和撰写硕士论文、参加实践活动的方式。
  课程学习安排在前三学期,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考核的结果将作为硕博连读候选人选拔的重要依据。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阶段。撰写硕士论文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本科为非经济学专业毕业的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补修经济学专业的本科基础课程,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公共经济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补修课程不计入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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