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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师大珠海分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宗旨
  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熟悉公共行政或某一公共领域公共政策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的专家型通才。
  基本规格:(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评理论,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善于和勇于创新,德智体全面发展。(2)熟练掌握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和行政管理的专门知识。(3)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能掌握和运用政治、经济、法律、外语、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和计算机技术。(4)具有较高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问题的实际技能,适应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新形势下的公共管理需要。(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人数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2015年拟招收双证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25人。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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