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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已于获得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一篇或出版一部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3、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文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设置
  法语语言文学
  三、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考试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完成北京语言大学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33学分,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课程学习方式一般采取旁听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与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
  各院(系、所)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
  课程班的学员结业后,若要申请硕士学位,按本细则一、二条的规定向校学位办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持通知书到申请专业所在的相关学院,按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同时交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在课程班已学过的课程,本人可提出免修申请,经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认同意后可免修,但不免考。考试由校学位办委托专业所在学院,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组织学位课程考试,并由该学院建立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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