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北京)工商管理学院2013学术硕士复试细则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 2013年学术型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
201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的精神,为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录取工作科学、合理与公正,特制定本复试细则。
二、复试组织和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外语测试小组。
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组长:郭海涛
成员:杨晓光、董秀成、张宝生、刘毅军、徐英华、吕鹏、王琳
职责:对本学院复试结果负责,负责向提出质疑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或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向学校提供书面报告。
资格审查小组组成与职责
组长:回淑玲
成员:郭峰、王景莉、李媛媛、李秋香
职责:负责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专业复试小组组成与职责
(1)应用经济学
组长:刘毅军
秘书:梁赟玲
成员:郭海涛、郭庆方、刘林、孙竹、熊苡、吴志勤
(2)工商管理
组长:董秀成
秘书:冯晓丽
组员:董秀成、孙仁金、牛琦彬、方红、马春爱、张海霞
(3)管理科学与工程
组长:张宝生
秘书:朱潜挺
成员:杨晓光、金镭、宫雨、周庆、唐旭、李明
(4)法学
组长:徐英华
秘书:夏良玉
组员:陈大恩、周茜、熊苡、张海霞
专业复试小组职责:复试小组原则上由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具体负责学生专业复试和试题库的建设。
(4)外语测试小组组成与职责:
组成:(1)薛淑莲、周英
(2)王鸿雁、泮敏
职责:负责测试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考察考生的基本听说能力,并准备试题库。
三、复试工作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3月28日 | 发布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细则和考生复试名单。网址:http://www.cup.edu.cn/sba/ |
2 | 4月1日 | 考生复试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地点:地质楼719 |
3 | 4月1日 | 考生体检(地点:校医院) |
4 | 4月1日 | 考生复(笔)试(时间、地点、分组另行通知) |
5 | 4月2日 | 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分组另行通知) |
四、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培训情况:遴选办法、培训方式、培训内容
各复试专家组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工商管理学院由主管院长组织复试工作培训会,将于4月1日下午15:30在地质楼716对所有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五、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
2013年4月1日18:30---21:30进行学术型考生专业课笔试。
2013年4月2日进行学术型考生综合面试。
地点:各学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复试教室将于4月1日张贴于工商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门外(南校区地质楼719室)。
六、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与考生分组名单
复试分数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比例至少达到招生规模的120%。原则上不允许跨一级学科调剂,调剂生源按照同样要求参加复试。考生分组名单随后公布。
报考学科门类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复试比例 |
应用经济学 | 356 | 53 | 104 | 120% |
法学(经济法) | 338 | 54 | 94 | 120% |
工商管理 | 358 | 52 | 83 | 12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45 | 51 | 77 | 114% |
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程序
(一)、复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1、统考考生
由学院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考生于4月1日到工商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地质楼719室)报到并进行报考资格与身份认定同时交纳100元复试费,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体检费等由考生自行解决。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序出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3)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
2.同等学力考生:
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①获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前获得);
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13年7月1日前能毕业,主要看本科入学时间和在校成绩单);
③本科结业生(有本科结业证书)。
3.单独考试考生:
除1中材料外,还须①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②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2009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二)复试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统一安排,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时间安排为4月1日、2日、3日。
3、外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4月2日在通知的复试地点进行外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告知我院所要加试的科目,并按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
八、复试方式
1.笔试:
同等学力考生(特指:本科学力以下工作满两年和应届成人教育本科考生)进行笔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与初试科目相同。由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阅卷,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如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则不予录取。
所有考生专业加试内容如下(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应用经济学专业,偏经济的01(产业经济与区域发展)、02(能源经济与市场分析)、03(国际经济与金融)方向加试中级微观经济学(部分内容)和偏金融的04(能源金融)、05(公司金融)方向加试金融学;工商管理专业,调剂考生如果是跨二级学科调剂须加试;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和法学专业没有加试。
2.面试:
所有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都要参加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面试按如下规则进行:
l考生根据个人的考场号和顺序号在相应考场外等候,接到复试记录员通知后进入考场;
l考生个人自述,约3分钟。内容为考生自然条件、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
l在若干题卡中抽取一张,每张题卡有2-3道题供考生回答,答题时间约12分钟;
l现场提问并回答,约5分钟;
l面试结束后,请考生安静离开考场。
注:专业复试小组如果在面试中设置笔答内容,要在复试学生进入教室后说明笔答内容在面试中所占比重或计分方法;其他内容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时间适当缩短。
面试内容如下: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要求:
重在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创新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等,同时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健康情况。
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如果有笔答题,按计算方法计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评分标准如下:
①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情况40分
②掌握专业知识情况30分
③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10分
④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含敬业精神)5分
⑤思维与反应能力(含研究与创新的能力)15分
⑥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健康合格/不合格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包括基本语言素质和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专业基本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每名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通过对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小组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相关评价。
十、复试成绩权重分配及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成绩组成。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办法为:如果有笔试,复试总成绩中笔试、面试、外语权重分别为40%、40%和20%;如果没有笔试,复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占80%,英语成绩占20%。在考生总成绩中,复试成绩权重为3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30%.
十一、复试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研究生院派出巡查员进行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cup.edu.cn/sba/。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4.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十二、其它
请考生及时仔细阅读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和学院主页的有关复试通知,如遇学院规定与学校规定不符,遵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工商管理学院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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