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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北京)地球科学学院2011硕士复试细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
  1.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柳广弟
  成员:朱筱敏、漆家福、钟宁宁、吴胜和、张强斌、
  刘洛夫、谢庆宾、周子勇、姜振学
  2.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芦鸿娟、李力
  成员:岳大力、李海燕、李美俊、牛花朋、罗良、孙明亮、姜福杰、朱先磊
  
  二、复试细则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2011年4月1日
  网址:http://department1.cup.edu.cn/~geosci/geosci/
  
  三、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培训情况:遴选办法、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
  选择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及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组织复试工作培训会,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四、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培养特点
  我院招收地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地质工程专业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地质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地质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院地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重点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加强实践和动手能力的培养。我院地质工程领域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中,校内课程学习1.0年、现场实践0.5年、校企联合学位论文1.5年。
  
  五、复试名单和比例(名单见本院网页)
  (1)生源充足的学科原则上按招生规模的120%确定复试人数;
  (2)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六、关于考生的调剂
  (1)校外调剂要符合学校的统一调剂政策,并经学院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
  (2)院内调剂遵循学科相近的原则,并要同时达到调出学科和调入学科的国家控制分数线。
  (3)除环境科学考生之外,报考我院其他学科的考生达到国家控制分数线者,根据本人意愿均可调入地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复试,并需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调剂申请表”。
  (4)接收校际、校内调剂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6日(4月2日前公布复试名单)
  
  七、复试程序和原则
  (1)复试程序
  复试包括以下程序:
  资格审查,分学科、分类型复试,提交复试材料等。
  (2)复试原则
  ①实行学科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指导教师具有录取与否的决定权。
  ②对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
  ③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内容
  (1)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为150分
  (2)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内容及分数分配
  ①外语、专业知识与和科学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分数
外语听力和口语 口试 50
专业知识 口试 60
科学素质 口试 40

  ②综合素质考核
  A.政治、思想、道德;
  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C.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及分数分配
  ① 外语、专业知识与和专业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分数
外语听力和口语 口试 50
专业知识 口试 60
专业素质 口试 40

  ②综合素质考核
  A. 政治、思想、道德;
  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C.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D. 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
  2.复试方式
  (1)英语听力和专业知识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通过对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小组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现实情况表现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十、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不实行加分。
  
  十一、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1.5)×30%
  2.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复试综合素质不合格不予录取;
  4.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十二、各复试小组的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小组对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各学科复试小组对考生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分类进行复试;
  3.复试小组将所有复试材料按考号整理后转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4.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所有复试材料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注意:符合学术型复试条件的考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生复试。
  
  十三、各学科专业复试日程安排、地点、考生分组名单
  我院2011年硕士生专业课复试分为6个组进行,考生按照报考学科(专业)参加相应复试小组的复试。从各学科学术型调剂为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仍在原学科进行复试,但应在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结束后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专业
  组长:朱筱敏
  秘书:牛花朋
  成员:鲍志东、刘洛夫、王贵文、纪友亮、季汉成、
  金振奎、谢庆宾、钟大康、朱毅秀、鲜本忠、张琴
  时间:4月7日 下午14:00
  地点:地学楼11层-1103
  2. 构造地质学、古生物与地层学专业
  组长:漆家福
  秘书:罗良
  成员:周建勋、汤良杰、杨桥、曾联波、童亨茂、朱才伐、
  陈书平、杨明慧、王嗣敏、李儒峰、于福生
  时间:4月8日 上午8:30
  地点:地学楼11层-1103
  3. 地球化学专业
  组长:钟宁宁
  秘书:师生宝
  成员:王铁冠、刚文哲、陈践发、王飞宇、王春江、朱丹、张枝焕、李美俊
  时间:4月8日 下午14:00
  地点:地学楼9层-924
  4. 矿产普查与勘探、海洋地质专业
  组长:柳广弟 姜振学
  秘书:孙明亮、姜福杰
  成员:庞雄奇、曾溅辉、刘震、王英民、黄志龙、邹华耀、
  姜振学、吕修祥、邱楠生、白国平、高先志、李素梅、高岗、
  周子勇、吴欣松、王志欣、刘小平、刘成林、李潍莲、陈冬霞
  时间: 4月8日 上午8:30
  地点:地学楼-东7学术报告厅(11层)
  地学楼教职工活动中心(11层)
  5. 地质工程专业
  组长:吴胜和
  秘书:岳大力(兼) 李海燕
  成员:徐怀民、侯加根、王志章、康永尚、徐樟有、尹志军、
  岳大力、吴欣松、曾联波、童亨茂
  时间:4月7日 上午8:30
  地点:地学楼11层-1103
  地学楼教职工活动中心(11层)
  6. 环境科学专业
  组长:张强斌
  秘书:朱先磊(兼)
  成员:张枝焕、尹秀英、周庆祥、朱先磊、万云洋、马骅、闫秀懿
  时间:4月8日下午14:00
  地点:地学楼2层-208
  
  十四、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查询网址:http://department1.cup.edu.cn/~geosci/geosci/
  
  十五、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院系电话:8973307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十六、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办法
  1.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复试、分别录取;
  2.学术型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按招生名额的120%左右确定):
  矿产普查与勘探学科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初试总分312分,单科符合国家分数线线要求。
  地质工程学科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初试总分343分,单科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
  其它学科学术性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同国家分数线。
  3.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同国家分数线。
  4.学术型研究生的录取:
  (1)本院各学科每一位导师限招学术型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5人,新导师三年内每年限招学术型研究生1人。没有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为学术型研究生。
  (2)录取按第一志愿优先原则。
  (3)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批),其中分多个小组进行复试的学科,应对各小组的复试成绩进行归一化后计算总成绩并排序。
  (4)调剂生按校际调剂和校内调剂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5)校际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序,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到校际调剂指标用完为止。校际调剂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同第十一条的规定。
  (6)校内调剂生的录取:校内调剂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计划调剂数的50%。
  ①达到我院调出学科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调剂考生优先录取,但从不同学科调入的考生在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只计算外语、政治和数学三科统考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直到满额为止。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政治+外语+数学)÷3.5×70%+(复试成绩÷1.5)×30%
  ②未达到我院调出学科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调剂生在指标允许的情况下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直到满额为止。从不同学科调入的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政治+外语+数学)÷3.5×70%+(复试成绩÷1.5)×30%
  ③若调剂考生均为从同一学科调入的考生,则总成绩仍按第十一条的规定计算。
  (7)在录取名额范围内,但没有导师接收的考生可以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
  5.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
  (1)本院各学科每一位导师最多招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8人,新导师三年内每年限招专业学位研究生1人。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顺序如下:
  ①分多个小组复试的学科,首先对各小组的复试成绩归一化后计算总成绩并排序。复试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其中直接报考本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第一批录取;报考本院学术型转为专业型的考生第二批录取;校内院系间调剂和校际调剂的考生(包括校级调剂参加学术型复试而未被录取为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第三批录取。
  ②参加矿产普查与勘探和地质工程学科学术型复试的考生,如未被录取为学术型研究生,根据本人意愿,与参加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统一排名。
  ③从矿产普查与勘探和地质工程调剂到其他学科参加学术型复试的考生,若欲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必须参加原报考学科的复试,并以在原报考学科的复试成绩为准参加录取。
  ④直接报考和推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的剩余指标将根据矿产普查与勘探和地质工程两个复试学科的待录取考生数等比例分配到两个学科,分别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⑤报考本院考生录取结束仍有剩余指标时,可以录取校内院系间调剂生和校际调剂生。校内院系间调剂生和校际调剂生的总成绩按第十一条的规定计算,并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直到满额为止。
  
  十七、其他
  1.本细则由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其它未尽事宜由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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