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石油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和新能源研究院考研复试细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有关研究生招生规定,结合化学工程学院和新能源研究院具体情况,制定此复试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化学工程学院和新能源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有关研究生招生规定,结合化学工程学院和新能源研究院具体情况,制定此复试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化学工程学院和新能源研究院所有专业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考生。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郭绪强姜桂元
成员:高金森 周红军 刘植昌 孟祥海 胡建茹 宋健斐
王刚 刘蓓 袁珮 严超宇 王庆宏 郝雪莲
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姚辰 张瑛媛
成员:邢永君 郝雪莲 陆杭波
二、复试细则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2015年3月14日
网址:http://www.cup.edu.cn/chem/
三、复试人员的培训
1、参加培训人员:
所有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
2、培训内容:
研究生招收政策、业务流程、复试纪律等,主要讲解复试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硕士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3、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5年3月19日15:30在国际交流中心306会议室进行。
四、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1、基本要求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学术作风,具备良好的科学道德。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
2、学术型研究生业务要求:
掌握所学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潜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本学科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索。具有较强的外语读写听说能力,能熟练地阅读、理解和翻译外文文献。
3、专业型研究生业务要求
掌握所学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从事工程技术研究的潜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本专业工程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创新型的设计和技术改造方案。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地阅读、理解和翻译外文文献。
五、研究生调剂
1、接受调剂的专业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环境工程学术型和专业型。化工过程机械和动力工程原则上不接受调剂,但可以接受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全日制本科考生的调剂。
2、随时接受调剂申请,直到满额为止,2015年3月18日之前的调剂申请将优先考虑。
3、申请调入学科与初试学科必须相同或者相近,学院不接受初试科目中不包括数学的考生的调剂申请。
4、校内外、不同学科专业之间调剂
所有调剂生源必须是第一学历毕业于“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者国家部委直属的“211”高校中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分校、二级学院或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时也不包括所有专业的自考、函授和远程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毕业生。报考985高校或者中国科学院直属院所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华东)的应届毕业生,初试成绩符合本细则复试要求,可不受国家重点学科限定回原学习专业对应的硕士学科进行调剂,原学习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调剂其它学科。
5、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调剂生可以申请调剂为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其它考生只能申请调剂为专业型研究生,且申请调剂为专业型硕士的考生必须为原本科学习专业与申请调剂硕士专业相近的工学类专业毕业生。
6、第一志愿报考化学工程学院并且符合复试条件的学生的考生编号和姓名将于16日在化学工程学院网页上公布,如有遗漏或者错误请指出。同意调剂到本院的学生的考生编号每天公布一次。请考生注意关注相关通知。
六、复试比例和复试分数控制线
1、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各学科按照120~150%左右的比例差额复试。所有复试考生均需首先参加专业综合考试,进入面试仍有部分同学不能被录取,请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是否调剂到外校或者本校其它院系。面试阶段各个学科至少保证10%的淘汰比例,如果调剂结束后满足复试资格的考生少于学科预定招生指标的110%,学院将减少该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
2、复试分数线如下表:
学科名称
|
政治
|
英语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型)
|
45
|
45
|
68
|
68
|
305
|
化学工程
(专业型)
|
45
|
45
|
68
|
68
|
305
|
化工过程机械
(学术型)
|
45
|
45
|
68
|
68
|
305
|
动力工程
(专业型)
|
50
|
50
|
80
|
80
|
330
|
环境工程
(学术型)
|
38
|
38
|
57
|
57
|
280
|
环境工程
(专业型)
|
38
|
38
|
57
|
57
|
280
|
七、招生人数:
各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招生系
|
招生专业
|
学术型
(保研)
|
系负责人
|
化学工艺系
+实验中心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64(23)
|
王刚
|
化学工程系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39(14)
|
刘蓓
|
能源与催化工程系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35(12)
|
袁珮
|
环境工程系
|
环境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
16(2)
|
王庆宏
|
过程装备系
|
化工过程机械
|
28(16)
|
严超宇
|
新能源研究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20(6)
|
姜桂元
|
合计:202(含保研:化学工程与技术55人(新能源研究院6人),化工过程机械18人,环境工程2人。提前面试考生17人。)
|
各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企业工作站名称
|
工作站地点
|
招生专业
|
进站研究生人数
|
分管系
|
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化学工程
|
5
|
化学工艺系+实验中心(23人)
|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
广东省
深圳市
|
化学工程
|
5
|
|
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
|
辽宁省
盘锦市
|
化学工程
|
4
|
|
胜利油田北京设计院
|
北京市
昌平区
|
化学工程
|
2
|
|
中海油惠州炼化公司
|
广东省
惠州市
|
化学工程
|
3
|
|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市
|
化学工程
|
4(2名炼油)
|
|
中石油安全环保研究院
|
北京市
昌平区
|
化学工程
|
2
|
化学工程系(14人,
含保研2人)
|
中国石化工程公司洛阳分公司
|
河南省
洛阳市
|
化学工程
|
6
|
|
中国石油建设工程公司新疆分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市
|
化学工程
|
4
|
|
中国石油建设工程公司华东设计分公司
|
北京市
朝阳区
|
化学工程
|
2
|
|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
内蒙古
包头市
|
化学工程
|
0
|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北京市
昌平区
|
化学工程
|
6
|
能源与催化工程系(14人)
|
中国石油规划院
|
北京市
昌平区
|
化学工程
|
1
|
|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市
|
化学工程
|
4(2名化工)
|
|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
内蒙古
包头市
|
化学工程
|
3
|
|
中国石油安全环保研究院
|
北京市
昌平区
|
环境工程
|
5
|
环境工程系(10人)
|
中国石油建设工程公司大连设计分公司
|
辽宁省
大连市
|
环境工程
|
2
|
|
中国石油建设工程公司新疆分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市
|
环境工程
|
3
|
|
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
北京市
海淀区
|
动力工程
|
5
|
过程装备系(13人)
|
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
广东省
深圳市
|
动力工程
|
4
|
|
中国石油建设工程公司新疆分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市
|
动力工程
|
3
|
|
胜利油田北京设计院
|
北京市
昌平区
|
动力工程
|
1
|
|
特种设备检验院
|
北京市
海淀区
|
动力工程
|
0
|
|
军蓝集团
|
北京市
昌平区区
|
化学工程
|
26
|
新能源研究院(26人)
|
北京市环卫集团
|
北京市
昌平区
|
化学工程
|
||
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
广东省
广州市
|
化学工程
|
||
合计:100(含保研:化学工程2人,动力工程0人,环境工程0人)
|
八、复试组织:
将考生按照报考的系分组进行复试,分别由化学工艺系、化学工程系、能源与催化工程系、过程装备系、环境工程系和新能源研究院组织,其中环境工程系负责组织环境工程学科和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中生物与环境化工研究方向的考生的面试和录取(需要执行各相应学科的分数线)。复试小组成员由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且每个小组不得少于5人。
九、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程序包括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专业综合考试、分类面试、提交复试材料等。
2.所有考生必须在3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参加复试的研究生类型(专业型或者学术型,与初试报考类型不同者需要同时提交调剂表)、报考的导师、综合考试选考科目同时发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邮箱(邮件统一名称为:姓名+导师+科目),化学工程学院:hgx@cup.edu.cn,新能源研究院:zhangyingyuan@cup.edu.cn,未提交综合考试选考科目者将视为放弃复试。
提交方式为excel表格,形式如下: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类型
|
报考学科专业
|
报考导师
|
选考科目
|
15位数字
|
|
学术型
|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型)
|
|
化学综合
|
|
|
专业型
|
化学工程(专业型)
|
|
化工综合
|
|
|
|
动力工程(专用型)
|
|
化机综合
|
|
|
|
化工过程机械(学术型)
|
|
环工综合
|
|
|
|
环境工程学术型
|
|
|
|
|
|
环境工程专业型
|
3.所有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上午8:00-11:30,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昌平校区内化工楼A座一层大厅。并需要缴纳复试费100元。
4.考生在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缴纳体检费95元,凭学院盖章的体检表到校医院登记并完成体检,不体检者不能参加复试,注意空腹体检。本校考生可以18号在学院完成资格审查,18号到校医院体检。
5.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校内体检,体检要求和注意事项见研究生院和校医院通知,不参加体检者不能被录取。
6.所有统考生必须参加3月19日下午14:00举行的专业综合考试,考试时间3个小时,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场全部设有录像装置,考试作弊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知所在学校或者单位。当天晚上将在学院主页上公布专业综合考试成绩。
7.所有统考生必须参加3月19日下午17:00举行的复试规则说明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8.学术型研究生面试于3月20日上午8:00按系分组同时进行,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在化工楼A座一层大厅中公布)。各个系将在学院审查通过后尽快公布学术型研究生总成绩排序(初试+专业笔试+面试+英语水平测试),排名位于指标数之后的学生应尽快申请调剂到外校、本校其它院、本院其它专业。
9.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在各系完成学术型研究生面试之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咨询各系负责人,首先进行初试报考本院的学生的面试(985高校和本校应届毕业生调剂生源视同初试报考),然后进行调剂生源的面试,各个研究生工作站所在企业的人事管理人员和导师将参加面试,对于不承诺进入相应研究生工作站进行论文工作的考生将不能被录取。
10.在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型和化学工程领域专业型考生中选拔招收全英文教学班学生不多于35人,其中专业型至多10人,学院聘请部分国外院士、著名教授来校授课。考生需填写报名表,基本条件为CET6级480分以上,或者有其它能证明个人英语水平的托福或者雅思成绩,学院组织老师面试考核通过后编班学习。已被接受的保研学生申请进入全英文教学班学习者也要报名并参加面试。
11.学工处和人事处将在考生中选拔学生工作干部和行政辅助人员,学生请留意相关通知。这些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的研究生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具体分数线、要求、报名时间、录取过程见学工处和人事处通知。这些学生的指标不包括在本复试细则公布的化工学院和新能源研究院的指标内,学校为这些学生单独下达指标。
12.保研学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不再参加复试,去年9月份确定保研资格时的面试成绩直接作为总成绩编入相应的学科专业的第一队与本次统考生一起进行排队确定奖学金等级。但是报送为专业硕士的学生需要到现场参加工作站的选择,否则将在导师所在系负责的工作站之内进行安排。
13.同一导师在不同一级学科同时招生时,学生按照导师行政所在系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必须报考导师,否则将随机分配。
14.复试过程中,各系将学术型考生按照初试报考学术硕士志愿者编为第一队,面试之前调剂志愿者编为第二队,面试中及之后调剂志愿者编为第三队,各队依照总成绩自高到低依次排序。从第一队开始按照总成绩顺序在合格的考生中进行录取,第一队录取完之后再开始录取第二队,依次类推至第三队;对面试中及之后调剂生源,须征得学生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调剂。
14.我院各专业优先接收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调剂生源。“985”高校和本校毕业生调剂生源,录取和奖学金(不包括优秀生源奖学金)评定与初试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者同等对待,编入第一队。其它高校调剂生源编入第二队。
15.报考专业型硕士的考生面试前必须首先仔细阅读本细则,了解各个系所负责的论文工作地点,然后申请导师,并参加导师所在系的专业硕士面试。各系复试过程中,将专业型考生按照初试报考专业硕士志愿者编为第一队,面试之前调剂志愿者编为第二队,面试中及之后调剂志愿者编为第三队,各队依照总成绩自高到低依次排序。从第一队开始,按照总成绩顺序在合格的考生中进行录取,第一队录取完之后再开始录取第二队,依次类推至第三队;对面试中及之后调剂生源,须征得学生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调剂。
16.奖学金的评定以系为单位进行,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各类依照录取时排出的3个队,按照总成绩顺序,依照学校文件和给定的比例确定(不同系学生的奖学金比例完全相同)。
十、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分为专业综合考试、专业知识面试和英语水平测试三部分:
1、专业综合考试(100分)
为了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综合考试,专业综合考试分为化学综合、化工综合、化机综合和环工综合,考生任选其一。
化学综合=物理化学(30%)+无机化学与分析化学(35%)+有机化学(35%)
化工综合=化工原理(30%)+化工热力学(35%)+化学反应工程(35%)
化机综合=过程装备控制技术及应用(20%)+过程流体机械(40%)+过程设备设计(40%)
环工综合=水污染控制工程(40%)+大气污染控制工程(30%)+固体废弃物控制工程(30%)
专业综合考试为单项或者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50题,错选不得分,漏选按照比例扣分。
2、专业知识面试(100分)
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灵活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个学生至少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道题进行必答,之后面试小组导师至少随机提问3个问题。
3、英语水平测试(100分)
主要考察学生的发音、听力、表达、专业词汇和翻译能力。每个学生至少从题库中抽取1道题进行阅读、朗诵和翻译,之后面试小组至少进行3段英语对话,并由考生用英语进行回答。
4、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考试×40%+专业知识面试×40%+英语水平测试×20%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通过对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小组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情况表现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十二、录取原则、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复试以外,必须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仅供录取参考,但加试课程中出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总成绩的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5.为了与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配套,体现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加大导师在复试及录取中的权重,坚持导师主导的学科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制,出现本条目中1、2、3中任意一种情况的考生不能被任何导师录取,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指导教师具有录取与否的决定权,但是必须给出不予录取的原因。
6.每个复试小组初步录取情况必须经过组长审定并向学院提出申请报告,通过审查后,才能向学生公布。未公布前,任何导师个人都不得泄露复试情况,教师个人的说法均为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导师本人承担。
十三、专业硕士录取
申请攻读专业硕士的考生必须承诺到相应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工作站完成论文,并在2015年招收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中亲笔签名,不签名者不能被录取为专业硕士研究生。如果考生被录取后拒不到录取时确定的研究生工作站进行论文工作,学院也不会再为该生安排其它论文地点,没有经过现场实践环节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请考生注意,认真选择。
十四、照顾政策学生的录取
教育部2014年10月份文件要求不允许在研究生招生中有任何加分或者降低分数线的行为,学校要求必须按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具体执行办法由研究生院制定。照顾政策学生的信息与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学生名单同时公布。
十五、各复试小组的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小组对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鉴于初试考试试题的不同,初试报考专业型的考生只能参加专业型复试。初试报考学术型的考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一经改变不能撤回。若与初试报考类型不同,需要事先填写调剂表或者当场签字确认,按照调剂生源对待,编入相应的队列;
3.各系复试小组对考生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类进行复试;
4.各系复试小组按照学术型和专业型以志愿优先,依据总成绩分别排出次序,作为按照指标录取和评定奖学金的依据;
5.复试小组将所有复试材料按考号整理后上交学院资格审查小组;
6.复试资料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查通过后,由资格审查小组整理后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六、各学科专业复试日程安排、地点
考生按照报考导师所在的系分组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安排、面试顺序另行通知。
十七、考生查询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学院将尽快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英语成绩、复试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在网上逐项公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请考生注意浏览,没有达到学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学生请不要来校参加复试,否则将按照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也请所有考生监督,对于没有达到学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及时反映。
查询网址:http://www.cup.edu.cn/chem/
十八、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接待电话:89733089(化学工程学院)
89739070转802(新能源研究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十九、其它
1、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化学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化学工程学院
201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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