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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原则
  1、成立校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推荐免试生名额及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并审定全校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2、成立各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系行政负责人、党总支负责人、教师代表。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方案总体原则及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本单位获得名额,等额选拔、推荐本院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组织其报名参加推免生选拔考试。
  3、接受推免申请的专业和名额:在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报考。各专业方向可接收的推免生名额原则上在30%—50%之间。
  二、工作程序
  (一)申请条件:
  1、北外本校考生:
  申请人必须已经校内公示并上报教育部、获得北外推免生资格。
  2、外校考生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名额;
  (2)学习成绩优秀,第1-6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必修课成绩都在70分(含)以上。申请人的专业年级排名须符合以下两项其中之一:
  ①“985工程”高校、“211工程”、外语类院校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15%;
  ②其它院校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5%;
  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者,专业排名限制可适当放宽。
  (二)考生报考
  2014年9月28日—10月7日,所有校内外获得本人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在线支付、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我校各专业推免生原则上只接收相同、相近或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
  (三)资格审核
  校研招办对考生成绩、专业排名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向通过审核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收并回复该通知后可获得复试资格。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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