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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四)组织复试
  2014年10月11日—13日,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到北外参加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具体日程、地点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五)复试办法
  复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结构及背景等。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复试总成绩包括:业务笔试占总成绩45%;面试占总成绩45%(高翻学院业务笔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60%);所有推免生需参加外语笔试(报考非外语类专业考生考第一外语,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考第二外语),占总成绩10%。
  说明:①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②专业笔试、外语笔试由我校研招办统一组织。申请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英汉同传)、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外国文学所(英美文论方向)免试生者须参加《基础英语》笔试;申请高级翻译学院(复语同传)参免试生者加本人本科专业语种的基础笔试,例如申请俄英汉复语同传者须参加《俄语基础》笔试。
  ③各院系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面试。
  (六)接收录取
  研究生招办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向名单中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接受并回复该通知的考生进入正式录取名单(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研招办将录取名单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
  (七)被录取推免生入学前若发现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被推荐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被推荐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含)以上;
  (3)被推荐人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必修课、限选修课不及格;
  (4)被推荐人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因违法违纪受到任何法律处罚或纪律处分;
  (5)被推荐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被推荐人患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7)被推荐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获得拟录取资格或取得学籍者,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者。
  (八)推荐免试生考务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及缴纳报复试费:
  (1)时间:2014年10月11日下午14:30—17:30。
  (2)地点:北外东院逸夫楼大厅。
  (3)内容: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4)现场缴纳复试费一百元。
  2、推免生复试安排:
  专业笔试:2014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地点:北外东院逸夫楼。
  外语(非外语专业考一外、外语专业考二外)笔试:10月12日下午14:30—16:30地点:北外东院逸夫楼。
  专业面试:2014年10月11日、13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于10月1日前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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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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