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规定,以及《北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须符合《北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北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要求。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和我校确定的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须同时满足)。
二、调剂原则
1.对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调剂。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领域除外)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任一领域。
3.首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考生(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须相同);仍有缺额,再调剂相同一级学科下考试科目相同且报考专业相近的考生;最后调剂相同一级学科下报考专业相近且考试科目相近的考生。
4.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如个别专业经调剂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将计划调整到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补录,仍有计划缺额则进行调剂,以保证完成招生总计划。
5.对于部分生源紧缺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允许从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中进行跨学科调剂(原则上统考科目相同)。
6.优先调剂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
7.其他要求按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剂流程
1.考生查看我校公告了解拟调剂专业、名额、调剂要求、调剂系统开始和结束时间,考生可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调剂缺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是否接收考生调剂志愿并发送复试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参加我校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
4.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复试通知和复试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其他要求
1.各学科专业调剂特别要求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特别要求中标注。
2.各学院(中心)要在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条件下开展复试调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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