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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舞蹈学院考研复试通知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等文件中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将继续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具复试资格的考生按通知规定进行复试。各学科上线考生可兼报“中国北京舞蹈学院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考试(招生指标4名;招生简章见附件2)。
  现将复试相关工作及复试方案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报考我院考生初试的具体情况,确定如下分数线:总分:325分;
  政治:34分;外语34分;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专业双科达到200分(含200分)者具有复试资格。
  复试上线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复试日程安排
  1、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15年4月13日-17日
  2.考生复试信息确认
  网上确认:考生于2015年4月3日-4月10日将《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艺术履历表》(附件5)电子邮件提交至:yzb@bda.edu.cn,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考研究方向+选报导师。
  现场确认:2015年4月13日
  北京舞蹈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4138:00-10:00
缴纳复试费
4139:00-11:00
14:00-16:00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414日-15
专业考试(面试)、笔试
416
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项目面试
417
外语考试、专业笔试
418
体检

  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于4月13日资格审查地点公布。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带齐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原件,注册须完整;
  (2)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1篇);
  3.考生下载并打印《北京舞蹈学院报考硕士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附件4),由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给出合格或不合格评价。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查盖章,往届生与在职考生由户口所在派出所负责审查盖章。
  4.《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艺术履历表》(附件5)。
  5.贴照片的《北京市2015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6)。

  四、复试考试内容、考核方式
  1.舞蹈学
  2015年复试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口试、专业理论考试、英语考试等项目。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专业技能测试与口试100分。
  专业理论笔试100分。
  英语考试100分。
  听力30分钟,试卷答题;口试为抽签式问答,每人5分钟。
  2.其他学科
  2015年复试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学科能力口试、英语考试等项目。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专业技能测试100分,为相应学科的剧目表演、音乐编舞或绘画设计等,具体内容由各学科按相关要求制定,重点考查考生在相应领域内的专业技能。
  专业学科能力口试100分,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认识与分析,对本人专业研究方向的思考、导师提问等。
  英语考试100分。听力30分钟,试卷答题;口试为抽签式问答,每人5分钟。
  3.北京舞蹈学院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复试内容
  舞蹈展示(2分钟以内)100分,为相应学科的剧目表演等专业考核内容。口试(抽签答题)100分,考核考生舞蹈教育与社区舞蹈专业及非专业内容,包含社区服务、艺术教育、社会责任等三个部分。英语考试100分(统招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此项考试成绩)
  各学科具体复试内容及流程见附件3。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基础考试,加试参考书目为:
  (1)《舞蹈教育学》吕艺生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2)《舞蹈学导论》吕艺生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
  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成绩换算后得百分制总成绩。对各学科复试合格考生初、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学科招生计划,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六、体检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将组织复试考生统一体检。逾期未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试体检表见附件6。
  体检时间:2015年4月18日上午08:00
  2015年硕士生招生统一体检须知:
  1.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
  2.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没有者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
  4.体检时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
  5.肝功异常或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者,可以提出复查要求(肝功能复查一次)。
  6.体检收费按照医院标准执行。
  7.体检医院:北京市中关村医院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路12号
  电话:82548689

  七、复试收费
  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费标准:100元/人
  收费编码:173056003(京发改【2008】1974号)
  缴费地点:北京舞蹈学院财务处(留学生公寓2层)
  缴费时间:2015年4月13日
  缴费方式:建议银行卡刷卡缴费

  八、复试、录取结果的公示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选派专门人员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考生查询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为5月下旬。考生若对复试过程及录取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办公室申诉。如考生仍有异议,可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申诉。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8935749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举报电话:68935792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7
  电子邮箱:yzb@bd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北京舞蹈学院
  邮政编码:100081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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