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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郑州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五、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专业科目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业务知识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政治思想道德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等。具体复试科目详见2014年度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3.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4.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六、复试时关于录取类别的选择
       复试时关于录取类别的选择:2014年教育部规定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但是必须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
       七、导师选择
       为便于录取时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导师名单请参见2014年度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复试前请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认真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本人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交相关院系。
       八、科学学位向专业学位的调剂
       1.2014年我院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尚有部分调剂名额,第一志愿报考郑州大学法学院科学学位且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申请人请于3月27日下午5点以前将调剂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过期不候。
       我院2014年不接受校外调剂(第一志愿未报考郑州大学)的考生(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除外,不含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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